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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财报 -
报告封面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怀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8,77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62,788,314.06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53,634.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 前 年 度 结 转 未 分 配 利 润-2,077,867,312.20元 , 母 公 司 当 期 累 计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2,098,120,946.42元。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年度净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因此,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事项对本期利润分配构成限制,本期不实施利润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详见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4第五节重要事项............................................................................................................................5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9第八节财务报告............................................................................................................................80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为主,兼有园林及环保家居业务的综合型上市公司。公司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塑造绿色产品与人文环境引领者形象。 公司目前拥有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尔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各专业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苏、北京等省市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曾荣获“绿色中国特别贡献奖”、“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25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图示如下: (一)长白山天然矿泉水系列 “泉阳泉”矿泉水曾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龙头企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品标准号为GB/T20349,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长白山生产基地。 (二)“霍尔茨”木门及智能家居板块 霍尔茨公司是国内最早将德国T型门引入并实现本土化生产、研发、销售的家居企业。依托长白山森工资源与德系制造标准,历经二十余年深耕,霍尔茨已成长为以木门为核心、门墙柜一体化的集成家居解决方案服务商,是国内功能型木门与环保定制家居领域的标杆品牌。霍尔茨始终坚持高标准研发与制造,先后引进德国HOMAG全自动生产线,建立智能生产基地,构建从板材、饰面、木门到全屋木作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稳定品质,连续20余载获评“中国木门行业30强”、“消费者信赖十大家居品牌”等。凭借国企责任与品质口碑树立行业典范,产品曾用于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故宫午门、国家会议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新机场、亚洲投资银行、北京国家大剧院、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冬奥村等国家级重要工程。产品产地为公司旗下北京生产基地和河北生产基地。 (三)苏州园区园林绿化板块 园区园林公司,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能力,为全国各地奉献各类大型市政园林景观作品1000余项,曾荣获江苏省“扬子杯”、苏州市“园林杯”、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等荣誉。拥有7个苗木生产基地,2024年新增了药用苗圃。公司设计工程团队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小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类代码C15)。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至2025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分别为7.4%、2.8%、-4.4%,增速出现回落,行业整体增长承压,市场竞争格局将受到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年至2025年“饮料”产量增长率分别为4.1%、6.3%、3.0%。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2023年至2025年“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年同期=100)”分别为101.2%、99.6%、99.3%,价格有所承压。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在股东大力支持下,在第九届、第十届两届董事会的接续带领下,公司经营团队积极提升发展思想,识变应变、担当作为,一方面推进公司产业格局优化、资产质量提升,一方面统筹抓好生产经营、管理提升,推动公司业务向以天然矿泉水为主的森林大健康产业方向持续聚焦。 (一)总体业绩增速提高 2025年,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总体经营成效较上年实现显著跃升,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和增长潜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8亿元,同比增长5.01%;实现利润总额8,151万元,同比增长68.73%,实现归母净利润1,508万元,同比增长145.53%,盈利水平大幅提升。与行业相比,公司整体发展态势显著优于同期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国家统计局“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的营收与利润总额增长率分别为-4.4%、-9.1%,而公司的相应增长率则分别为5.01%、68.73%。 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2.80亿元,同比增长50.17%,现金盈余保障倍数5.27,现金流储备充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年末资金余额11.54亿元,现金对有息负债比率为77.84%,偿债能力持续增强,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资产运营质量持续优化,年末公司总资产41.82亿元,同比减少4.03%;负债总额27.24亿元,同比减少7.27%;净资产12.26亿元,同比增长1.24%。资产负债率65.15%,处于合理区间。 (二)矿泉水主业“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速 公司将矿泉水主业作为核心引擎,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布局产能扩张、市场拓展,实现提速增长。相关子公司全年实现销量150余万吨,增长率达到33%,较上年约12.1%的销售增长率有大幅提升。整个“十四五”期间,矿泉水销量、营收、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约18.1%、10.5%、15.2%,远超国家统计局“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营收与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0.2%、3.1%),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 分区域来看:吉林大本营市场销售增长率20.31%,巩固了区域龙头地位;辽宁市场以沈阳、大连为核心打造增长“双引擎”,销量同比增长55.92%,步入加速增长期;辐射全国市场的战略大客户渠道,销量增长率达到73.44%;黑龙江市场、京津及南方市场,销售增长率30%左右。公司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