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周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明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97,551,616.71元。根据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20,902,154.22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及《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166,792,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90,512.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2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2第五节重要事项.............................................................7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21第八节财务报告............................................................12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收购电力集团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对公司前三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注:以上数据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外,均不含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1月发生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安全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光伏发电、售电、铁路运输、配煤、电力检修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1.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全资电厂、控股洛河电厂、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控股子公司淮浙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浙电力开展。全资电厂包括潘集电厂一二期、顾桥电厂、潘三电厂(注:已于2025年4月关停)、谢桥电厂。潘集电厂一二期、谢桥电厂为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均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控股洛河电厂为2台32万千瓦亚临界燃煤机组和2台63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全资及控股电厂充分发挥坑口电厂优势,紧邻煤矿布局,煤炭供应主要由公司内部及控股集团保供,大幅节省煤炭运输成本。淮浙煤电和淮浙电力、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均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煤矿所产动力煤保供电厂发电。 电厂所发电量以电力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电力现货市场全电量竞价上网,其中中长期交易以年度双边、电网代购交易为主,年内电网代购电增购交易及滚动撮合交易为辅,年度双边交易按照电力市场双边协商电价出售给售电公司、一级用户,月度代购电按照最近一次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单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2.光伏发电业务。主要由控股淮能州来(凤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创新打造“光伏+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一体化模式,利用采煤沉陷区形成的闲置水面资源,建设漂浮式光伏电站,实现废弃资源的再生利用与生态环境修复协同推进。丁集光伏一期156.8MW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并稳定运行,丁集光伏二期243.2MW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践行“双碳”目标,推动绿色转型的增长极。 3.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光伏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 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2025年注册成立安徽淮河能源虚拟电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拓展虚拟电厂业务。 4.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总设计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长为299公里。主要承担公司控股股东所属的顾桥矿、张集矿、谢桥矿等8对大型矿井以及田集、凤台、平圩、潘集4个电厂和潘集、潘一东两个选煤厂等内外部客户的煤炭运输任务。近年来,年运量均保持在4000万吨以上,是淮南潘谢矿区煤炭外运的重要咽喉通道。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主要根据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铁路运输费用,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含税),其业务收入依托公司控股股东煤炭资源量,基本保持稳定态势。此外,铁运分公司在铁路运输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努力实现维修业务创收增效。 5.配煤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燃公司和电燃(淮南)公司开展,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加工、批发、零售,通过“长协+市场”的灵活调配机制,为内部电厂保供发挥了协同作用。主要利润来源为配煤业务销售价差。 6.电力检修业务。主要由检修分公司开展,承接内部电厂检修业务,保障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公司整体外委成本。主要利润来源为检修业务收支价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归属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是公司规模最大的业务板块,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电力行业情况 2025年,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装机情况。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增加16.9亿千瓦,年均增长12.0%。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超六成。202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80.2%,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 发电情况。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全国煤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2025年,全口径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绿电供应能力持续增强。 用电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用电量增长的贡献达到50%。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达到48.8%、17.0%,是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原因。2025年,安徽省用电需求平稳增长,全社会用电37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 电力行业2026年预测。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综合需求增长、电源电网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 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二)物流行业情况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产业。煤炭物流对于推动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保证能源的稳定供应,充分发挥煤炭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5年国家坚持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供给稳中有升但消费出现2017年以来的首次同比负增长,供需宽松格局下,行业从单纯保供转向“保供与转型并重”,从规模扩张期转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