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已建产能影响有限:欧盟《工业加速法案》(IAA)草案中关于外资股权占比49%以下等要求,预计不会影响已投产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如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欧洲规划的电池产能合计超过360GWh。
- 外资投资门槛:草案提出的6项外资投资要求中,只需满足至少4项,49%股权并非必选项。
- 欧盟原产要求:本土化要求至少在法案生效1-3年后开始实施,而欧盟立法流程较长(如净零工业法案耗时14个月),预计2028年开始初步本土化,2030年达到供应链本土化,有较长缓冲期。
- 本土化绑定条件:本土化要求与公共采购、政府拍卖、公共补贴绑定,完全市场化的项目无需遵守。
- 中美对比:欧盟态度比美国IRA/OBBBA更开放,允许使用中国产品,并允许中国企业本土建厂,未将所有中国企业列为禁止实体。
研究结论
整体来看,欧盟IAA法案比美国IRA/OBBBA更开放,保留了中国企业供货和建厂的权力,立法流程长、内部分歧大、缓冲期长,起效时间在2030年之后,不必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