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深圳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发布《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6年)》,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申请及2024纳税年度补办申请,申报要求出现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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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条件收紧
- 内地居民身份人士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仅保留以下两类人员符合:
-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需满足国侨发〔2009〕5号定义)
- 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国外长期居留权证件)
- 通过“优才”等计划取得香港身份但保留内地户籍的内地籍人士,以及已取得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但未取消内地户籍的人士,均不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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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窗口期提前
- 2025纳税年度申请期改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早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同步开放2024年度补办申请,但补办需按2025年度最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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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其他城市政策趋同
- 东莞市政策征求意见稿提示需合理识别持有香港身份人员是否保留境内身份,或可能取消该类人员申请资格。
- 广州市2023、2024年度申请正在审核,行业范围和岗位要求较以往大幅收紧,部分申请人因不达标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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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手段多元化
- 自2019年政策发布以来,各地申请要求逐年收紧,审核部门核查手段更细致。企业和个人需结合政策趋势审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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