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集团”)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从事为香港公共部门提供土木工程服务。本公司普通股于2010年8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主要股东为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简国祥先生,其持有本公司57.1%的已发行股本。
财务表现
- 收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约为2.083亿港元,同比增长约21.4%,主要来自以分包商身份承接的土木工程合约。
- 成本:服务成本约为2.061亿港元,同比增长约23.1%,主要由于现有项目工程订单整体增加。
- 毛利:毛利约为22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47.2%,主要由于毛利减少导致服务成本增速超过销售。
-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约为7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78.3%,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杂项收入。
- 其他收益净额:其他收益净额约为4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96.6%,主要由于并无一次性确认修改承兑票据的收益及预期信贷损失拨备大幅减少。
- 行政及运营开支:行政及运营开支约为94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19.6%,主要由于并无就延长及发行可换股票据、股份合并及更改名称等特別交易令支付的法律及专业费用。
- 融资成本:融资成本约为270万港元,同比下降约6.6%,主要由于承兑票据的利息开支。
- 净利润:本期间净亏损约为870万港元,由2024年的净溢利410万港元转为净亏损。
- 每股数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股份基本亏损约为15.0港仙。
经营回顾
- 集团继续专注于为香港公共部门提供土木工程服务,本期间承接四份合约,其中两份合约为收益主要来源。
- 收益主要来自以分包商身份承接的土木工程合约,占本期间总收益约59.1%。
- 服务成本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直接人工及分包费用,增加主要由于现有项目工程订单整体增加。
- 毛利减少主要由由于毛利减少导致服务成本增速超过销售。
-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本期间的利息收入及杂项收入,其他收益净额减少主要由由于并无一次性确认修改承兑票据的收益及预期信贷损失拨备大幅减少。
- 行政及运营开支主要包括法律和专业人士费用、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及折旧开支,减少主要由由于并无就延长及发行可换股票据、股份合并及更改名称等特別交易令支付的法律及专业费用。
- 融资成本主要包括承兑票据的利息开支,减少主要由于承兑票据的利息开支减少。
- 净亏损主要由由于并无一次性确认修改承兑票据的收益、毛利减少及部分被计提预期信贷损失减少抵销所致。
前景展望
- 建筑业仍面临重大挑战,主要受香港政府财政储备持续减少、严格控制开支、经济复苏乏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减少及其他不利市场因素所影响。
- 香港市场参与者日益增加,加剧竞争环境,导致集团中标的数量减少。
- 集团被迫以低毛利率投标,每次投标均面临以极低毛利率中标或以合理毛利率提交标书的两难局面。
- 在建筑成本持续上升的环境下,利润空间正逐步收窄,运营环境日益艰难。
- 集团将优先考虑公共工程项目及政府支持的合约,并保持谨慎态度,专注于现有项目。
- 集团将实施额外成本控制措施,例如优化直接人工成本及控制外判费用,以减轻上述挑战所带来的冲击。
- 集团正积极调整策略,以应对财务限制及监管变化,因此管理层对未来仍抱有乐观态度。
资本结构
- 本集团股本仅包括普通股。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亏损约为4950万港元,主要由于本期间亏损所致。
- 本集团一般通过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其经营提供资金。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净额为约2180万港元,包括现金结余约3880万港元。
- 流动比率为约0.84。
- 资产负债比率约为57.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期间派付任何股息。
- 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 本集团并无根据融资租赁持有任何资产。
- 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 本集团并无于任何公司之股本权益中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 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其他计划。
- 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 本公司股东已采纳及批准购股权计划,该计划于2020年8月10日届满。本期间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 董事会已决议提出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以供本公司股东批准,新购股权计划之目的为鼓励或奖励合格人士对本集团所作出之贡献及/或使本集团可聘请及挽留优秀员工及吸引对本集团或任何本集团持有其任何股本权益的实体具价值之人力资源。
- 新购股权计划将构成GEM上市规则第二十三章项下之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将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新购股权计划以待股东批准,大会将於适当时候召开。
- 除中期财务报表所披露者外,本期间董事、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概无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 本公司按与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交易必守标准相同的条款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 本公司定期向董事发出通知,提醒彼等于刊发财务业绩公布前之禁制期内买卖本公司上市证券之一般禁制规定。经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全体董事於整个本期间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标准。据本公司所知,本期间并无任何这方面的违规事宜。
- 本公司一直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治理,务求保障股東利益及提高本集團之表現。本公司已應用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守則」)之原則及守则条文。董事会认为,除守则第C.1.5段之规定外,本公司於本期间內一直遵守守则。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于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并认为该等业绩的编制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并已作出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