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L71,证券简称:*ST阳光,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负责人亦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主要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未列出重大变动情况。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但未详细说明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优先股股东相关信息不适用。
其他重要事项方面,报告亦不适用。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未提供具体数据。报告明确指出,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且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