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体与保证: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 审计情况: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主要财务数据:
- 提供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列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详细说明。
- 股东信息:
- 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注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2,913股,持股比例为2.45%,未在前十名股东中列示。
- 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情况不适用。
- 其他提醒事项: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 季度财务报表:
- 提供了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 未说明是否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