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保证。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说明,且未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示未适用相关股东持股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其他提醒事项亦未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为未经审计,编制单位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人民币。合并利润表同样未经审计,且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告明确指出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