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部分确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报告未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认定为不适用,且未将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同时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为未经审计,且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公司负责人为生长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闫修辉,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张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