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农开发”)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的法律保证,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追溯调整或重述了因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导致的会计处理。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天山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交易金额为3,944.76万元。2025年4月25日,收购完成,天山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此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对合并当期财务报表进行期初数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报告未列举具体项目及金额说明。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部分,未提供具体内容。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但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利润表显示,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天山雪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424,716.71元,上期实现的净利润为-1,833,727.77元。报告还表明,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