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提供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列出具体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未列举项目也未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 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以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9月为报告期,单位为人民币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以2025年1—9月为报告期,单位为人民币元。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赵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美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美玲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告由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