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部分确认财务信息由相关负责人保证,且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在文本中详细列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
- 未提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不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及股东变动原因说明。
三、其他提醒事项
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未提供审计意见类型。
- 列示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但未披露具体数据。
- 说明自2024年度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91,903.51元,销售费用减少同等金额,不影响利润。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报告由公司负责人叶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蓓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洁俞签字确认,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