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同样由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说明,且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及其他提醒事项部分均未提供具体内容,标记为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均由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报告未提及新会计准则的执行调整情况。
公司负责人为朱陶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朱陶芸,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周漪,均对报告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