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报告未说明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列示了审计意见类型(已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报告未提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公司负责人为贺财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张家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