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地监管新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发展动态概述
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
- 财政部会同多部委制定并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财会〔2025〕21号),涵盖价值链、信息关联、可持续信息使用者、重要性评估、相称性原则、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企业战略韧性、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等8部分内容。
- 该指南在实施范围及要求作出规定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5〕17号),旨在完善专项债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优化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管理。
- 规定包括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专项信息填报、新旧衔接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规定中关于企业类项目单位取得专项债券资金的会计处理,是为落实专项债券管理要求对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作出的进一步强调,未改变现行准则的相关处理要求。
上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 上交所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6号),自2025年8月27日起施行。
- 本次修订大幅简化报备文件,精简公告正文,提升公告格式的友好度,预计上市公司备查文件数量将减少50%以上。
安永刊物最新动态
- 《财务报告示例》(2025年12月)合并财务报表示例包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示例,按照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布并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241期概述了2025年8月21日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的主要修订,符合条件的实体可采用简化的披露要求,但应采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
联系方式
- 通讯提供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的联系方式,包括北京、上海、香港、深圳、广州、澳门、安徽、长沙、成都、重庆、大连、海口、杭州、济南、昆明、南京、宁波、前海、青岛、山西、沈阳、苏州、天津、武汉、厦门、西安、郑州等地的具体地址、电话和传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