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影响力投资的定义
文化影响力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支持、赞助或者直接投资于艺术、文化活动、创意产业等领域,促进社会文化发展、传播文化价值和推动社会变革的同时,获得经济回报的一种投资形式。其核心可以理解为“面向文化产业的影响力投资(impact investing in creative economy)”。
文化影响力投资的特点包括:
- 影响力:对社会、文化、环境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促进社会变革与发展;
- 创造力、多元性与包容性:建立创意内容生产的人才社群、保持活力的创意社群;保护文化多样性,彰显社会包容性;促进社会创新;
- 可持续性:具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
- 聚焦文化产业:投资应集中在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领域;
- 经济性:投资项目仍应追求一定的经济回报。
二、影响力投资
影响力投资的定义为“主动创造积极的、可衡量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以及财务回报的投资行为”。
影响力投资的特点包括:
- 意图:有意识的为环境和社会效益作出贡献;
- 有回报预期的投资:利用现有的证据和数据推动明智的投资决策;
- 具有回报范围与资产类别预期:影响力投资应该有一定的风险与回报预期的调整;
- 影响力衡量:具备透明的沟通和反馈问责机制。
影响力投资要解决的是传统投资的“慈善悖论”问题,即公益慈善要解决的问题恰恰是捐赠方实现财富积累的原因。
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
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是对具有文化、艺术或遗产价值的商品、服务和活动进行生产或复制、推广、分销或商业化的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情况:
- 年收入约为 2.25 万亿美元,占全球 GDP 的 3.1%,是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 为全球创造了近 5000 万个就业岗位,占全球就业生产力的 6.2%。
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 截止到 2022 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超过 16.5 万亿元,占 GDP 比重 5%;
- 2022 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利润总额 12707 亿元;
- 2012-2014 年是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快速增长阶段;
- 2015-2016 年文化产业进入全面创新和转型的新阶段,数字文化和新兴产业崭露头角;
- 2019-2022 年间,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资产等数字文化产业重点赛道发展迅速。
四、文化影响力投资的现状
文化影响力投资把社会影响力放在经济回报之前,所以在投资主体、投资项目性质、投资内容的选择上、投资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文化影响力投资的发展情况:
- 2014 年,英国 Nesta 孵化的创新机构:艺术金融(Arts and Culture Finance, ACF) 提出了文化影响力投资(Art Impact Fund)的概念;
- IFC 国际金融公司的 HEVA 计划同样值得关注,该计划专门用于投资具有社会变革和经济潜力的非洲创意产业项目;
- Upstart Co-Lab 是 2016 年在美国纽约成立的非营利机构,它是洛克菲勒慈善基金会赞助的美国首个聚焦于用影响力投资工具投资文化和创意产业的私募基金。
新的商业模式:
- “交叉补贴”:第一笔资助用来开发资产,获得的相关收入在此投资到更广泛的文化影响力相关活动,扩大可资助的范畴;
- “初次损失”和“贷款保护”:吸引相对来说追求高回报和低风险的私人银行和私募的参与。
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 2023 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最终通过了可持续发展目标政治宣言;
- G20 国际政府首脑峰会上,文创产业的社会经济价值再次被正式倡议中提出。
文化影响力投资基金会与联盟设立的目的:
- 创立基金会、筹集资金;
- 提高社会和媒体对于影响力投资能够作为文化创意行业资金来源的关注度;
- 为相关的基金提供项目资金申请和尽职调查服务;
- 运营和管理投资组合;
- 建立文化产业内的社会影响力评估与监督体系;
- 增加被投资方的社会影响力;
- 跨地域分享最佳实践成果;
- 促进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
- 促进国际合作。
文化影响力评估体系:
- 不同于传统的价值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方主要是公共艺术机构和以慈善作为主要目标的信托基金会;
- 评估文化影响力投资的核心指标:联合国 2030 年议程中文化专题的相关内容。
五、文化影响力投资主要参与方
根据文化影响力投资项目的发展脉络,我们可以将主要参与者分为创投方、中介方、受资方这三大类:
- 创投方:政府类基金、金融类创投、公益类创投、文创类投资;
- 中介方:行业联盟、非盈利机构、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媒体;
- 受资方:个人创作者、文创类商业公司、社会创新企业、非盈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