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贝克诺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总结
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脑和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部件、辅料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PSA胶带、导电、屏蔽系列产品,绝缘系列产品,泡棉系列产品以及特殊材料系列产品。公司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多家知名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终端厂商的供应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和终端指定模式,未来将继续注重研发创新,持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采购、生产、销售及盈利模式
- 采购模式:设立采购部,由品保部、工程部协同配合进行评估及选择,产品客制化程度较高,对供应商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
- 生产模式:购进原材料,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生产,依据SOP进行作业生产,检验合格后入库,按照客户订单需求发货。
- 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终端指定模式,通过专业化制造和对产品精益求精,获得客户认可与合作,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 盈利模式:通过专业化制造、对产品精益求精,获得客户的认可与合作,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报告期内签订的合同为框架性协议,约定产品的需求、价格、供货方式及结算方式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正文未提供具体数据,需补充)
财务状况分析
本期无重大变动项目。
投资状况分析
-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详见附注。
-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详见附注。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不适用。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不适用。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促进公司与社会和谐发展,通过技术改进减少生产各环节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公司签订废弃物回收处置合同。
重大事件
- 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苏州欧克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克露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关联方余天华先生与配偶马秀娟女士为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是必要的关联交易。
- 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无。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普通股股本情况:总股本人民币2006.382万元,均已完成实缴。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详见正文。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正文。
- 员工情况:详见正文。
财务会计报告
- 审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财务报表:详见正文。
- 财务报表附注:详见正文。
税项
- 企业所得税: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自营出口增值税实行“免、抵、退”政策,泡棉、橡胶绝缘片和防焊胶带退税税率均为13.00%。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货币资金:详见正文。
- 应收账款:详见正文。
- 预付款项:详见正文。
- 其他应收款:详见正文。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详见正文。
- 应付账款:详见正文。
- 合同负债:无。
- 应付职工薪酬:无。
- 所得税费用:详见正文。
- 现金流量表项目:详见正文。
-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详见正文。
政府补助
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未变化。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母公司情况:苏州博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8427%的股权。
- 实际控制人情况:余天华、马秀娟夫妇通过苏州博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控制公司97.8276%股权。
-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关联方交易情况:详见正文。
-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详见正文。
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认缴子公司苏州贝德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本金325万元,本公司对全部认缴资本金均尚未完成出资。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