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与业务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自来水、污水处理以及制糖业等领域,客户遍布国内外。公司拥有专利20项,研发团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43.52%;营业利润2915.24万元,同比增长492.30%;利润总额2995.08万元,同比增长572.53%。公司销售区域涵盖全国,以华东、华北区域为主,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辅以贸易商分销。
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66亿元,资产负债率34.27%。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减少21.53%,主要为本期外贸订单回款较好所致;存货较上年年末增加35.48%,主要是发出商品增加所致;固定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6.45%,主要是计提折旧所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国际贸易订单增加,营业成本增长主要由于收入增加。
投资状况分析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全资子公司新疆华青永旭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注销。
企业社会责任与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社会责任事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公司通过多样化投资、业务组合和风险管理政策来降低风险。
重大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经历多次增资扩股,最终注册资本为17.34亿元,常玉清为实际控制人。
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采用多种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企业合并、金融工具、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税项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以及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的税收优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无母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常玉清。公司子公司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全资子公司新疆华青永旭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自成立起无实质经营,已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