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ne Inc. 通过 Canaccord Genuity LLC 作为销售代理,根据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股权分销协议,可能发行和销售面值 0.0001 美元每股的普通股,累计总销售价格最高可达 2,015 万美元。由于 S-3 表格中的一般指令 I.B.6 的发行限制以及截至本补充说明日期的公众持股量,公司已提交此补充说明,以补充和修正截至 2025 年 7 月 3 日的股权分销协议下可发行、发行和销售的公司普通股的最大累计总销售价格。
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非关联方持有的普通股的累计市场价值约为 4050 万美元,基于 8,267,206 股非关联方持有的普通股,以及 2025 年 6 月 2 日的收盘价 4.90 美元(该价格是在本补充说明日期前 60 天内纳斯达克的收盘价)。根据 S-3 表格的一般指令 I.B.6,在公众持股量保持在 7500 万美元以下的情况下,公司不会在任何 12 个月期间以超过其“公众浮”三分之一(即非关联方持有的普通股的市场价值)的任何公开要约中出售证券。公司在本补充说明日期之前的 12 个月内已根据 S-3 表格的一般指令 I.B.6 出售了 1150 万美元的证券。
此补充说明下的普通股销售可能被视为 1933 年证券法修正案第 415(a)(4) 条中定义的“市价发售”。Canaccord 不必出售任何特定数量或金额的证券,但将作为公司的销售代理,并使用合理的商业努力代表公司出售所有请求出售的普通股,并与 Canaccord 达成的相互同意的条款一致。Canaccord 将有权获得每股普通股销售金额高达 3.0% 的佣金。在代表公司出售普通股方面,Canaccord 将被视为证券法意义上的“承销商”,其报酬将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公司已同意就某些责任向 Canaccord 提供赔偿和分担,包括证券法或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修正案)项下的责任。
投资公司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请仔细阅读先前的补充说明第 S-10 页的“风险因素”部分以及其他适用的补充说明和其中引用的文件中包含的其他风险因素。
公司是一家“小型报告公司”,根据联邦证券法律的定义,因此已选择遵守某些减少的公共公司报告要求,并可能在未来的申报中选择这样做。
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州证券委员会尚未批准或否决这些证券,也未确定本补充说明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一种刑事犯罪。
Canaccord Genuity
本补充说明的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