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越南拥有丰富的近海风电资源,发展潜力巨大,是实现国家能源目标和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
- 越南政府已制定明确的近海风电发展目标和政策,包括修订电力发展规划、海洋空间规划、电网和港口规划等,并设立了两种项目开发模式:国有企业主导的先行项目和私营部门主导的项目。
- 国有企业主导的先行项目将首先启动,为行业发展奠定基础,而私营部门参与是实现长期目标的关键。
关键数据
- 越南近海风电技术潜力约为600吉瓦,其中260吉瓦适用于固定式基础技术,340吉瓦适用于浮式技术。
- 修订后的电力发展规划(PDP8)设定了近海风电发展目标:2030-2035年国内电力供应6-17吉瓦,2050年高达139吉瓦,占能源结构的15%。
- PDP8提出了首批17吉瓦近海风电项目/区块和电网连接点,并计划升级电网网络以支持风电发展。
研究结论
- 建议建立私营部门主导的近海风电项目框架,包括规划阶段、第一阶段调查许可证审批阶段和第二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 建议在规划阶段确定首批8吉瓦的近海风电开发区块,其中2吉瓦分配给国有企业主导的项目,8吉瓦分配给私营部门主导的项目。
- 建议将调查许可证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并允许延期,以鼓励投资者进行高成本调查。
- 建议降低近海风电项目的容量密度限制,以支持更低的平准化能源成本。
- 建议制定详细的电网和港口基础设施升级计划,以支持目标容量和连接时间表。
- 建议改进电力购买协议(PPA)的银行可操作性,以吸引国际融资。
- 建议制定第二阶段价格竞争的规则,包括预资格标准、评估评分表、开发者提案内容和投标价格上限评估。
- 建议审查许可流程,以简化外国投资者批准和许可证发放。
- 建议采取措施降低投标价格交付风险,例如重新审视PPA价格调整机制。
时间表
- 建议每两年或三年举行一次竞争,以保持项目管道并支持长期目标。
- 建议尽快发布关于竞争轮的全面概述,特别是关于首批6吉瓦项目(包括私营部门主导的4吉瓦项目)的竞争轮。
- 建议在2025年中期宣布首批10吉瓦的开发区块和6吉瓦的电网连接,并在2028年宣布首批4吉瓦的私营部门主导项目的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