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美股财报]:Hennessy Capital Investment Corp VI-A 2025 Annual Report - 发现报告

Hennessy Capital Investment Corp VI-A 2025 Annual Report

2025-05-15 美股财报 SaintL
报告封面

不适用 根据《法案》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标注勾选,表示注册人(1)在前12个月(或注册人需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受到此类提交要求的约束。是 ☒ 否 ☐ 请用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节]规定的较短期间)已提交所有必需提交的互动日期文件。是 ☒ 否 ☐ 请在括号内通过勾选来表示该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非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请参见《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2b-2规则中对“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较小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勾选一项): 如果是一家新兴增长公司,请用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选择不使用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延长过渡期来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请在括号内通过勾选标记指出登记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的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已发行并流通的A类普通股为3,276,453股,B类普通股为11,364,318股。 亨利资本投资公司VI 页面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1项目1。财务报表1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亨利资本投资公司VI 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 备注1 - 机构及业务运营描述 组织与一般: 亨内西资本投资公司VI(“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该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实现与一家或多家企业(“业务合并”)进行合并、资本股本交换、资产收购、股票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根据修正后的1933年证券法第2(a)节或“证券法”,经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成长法》修改的“JOBS法案”,该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从2021年1月22日(成立)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成立及以下所述的首次公开募股(“公开募股”)有关,以及在公开募股之后,寻找并完成合适的业务合并。公司最早将在完成其首次业务合并后产生运营收入。公司通过公开募股所得资金产生非运营收入,形式为利息收入。 所有美元金额均已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千元。 赞助与融资: 公司赞助商是亨尼西资本合伙人VI有限责任公司(“赞助商”),一家特拉华州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公司意图使用从3.4093亿美元的公开募集(第4项注释)和向我们的赞助商、定义以下“直接锚定投资者”和“其他锚定投资者”(“私募”)的10.819亿美元的认股权证私募(“私募认股权证”)中获得的收益进行一次业务合并(第4项注释)。在公开募集和私募(包括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期权行使)关闭后,3.4093亿美元已存入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然而,由于2023年10月、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的赎回,信托账户在2025年3月31日约为3,5747万美元,在2024年12月31日约为3,5476万美元。 TheT rustAccount: 信任账户 信托账户中的资金被存放在带息的应兑存款账户中,或者仅投资于期限为185天或以下的美国政府短期债券,或在满足《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7条规定的某些条件下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只投资于美国政府的直接债务。资金将在以下两项较早发生时继续留在信托账户中:(i) 初始业务合并完成;(ii) 依照以下描述分配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之外剩余的资金已用于支付针对潜在收购目标进行的商业、法律和会计尽职调查费用,以及持续的一般和行政费用。 扩展至完成业务合并,涉及A类普通股的关联赎回以及相关消费税责任: 在2023年9月29日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上(“2023年延期会议”),公司股东批准了提案(“2023年延期修正案”),对公司的章程进行修改和重述,将公司必须(i)完成首次业务合并,(ii)停止所有运营活动(仅限于清算目的),以及(iii)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月10日(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更早日期)赎回或回购作为公开募股组成部分的100%公司A类普通股的日期进行延期(“初始延期日期”)。 在2024年1月10日(“2024年延期会议”)举行的股东特别会议上,公司的股东批准了提案(“2024年延期修正案”),同意修改和重述公司的公司章程,将公司必须(i)完成首次业务合并、(ii)停止所有业务(仅限于清算目的)以及(iii)从初始延期日期至2024年9月30日(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更早日期)赎回或回购公司出售的公共发行单元中包含的100%的A类普通股的日期延后。 在2024年9月30日举行的特别股东会上(“2024年延期会议II”),公司股东批准了以下提案(“2024年延期修正案II”,连同“2024年延期修正案”,统称为“2024年延期修正案”):(1)修改并重申公司章程,将公司必须完成以下事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更早日期,“延期日期”):(i)完成首次业务合并;(ii)停止所有业务,除非为清算目的;(iii)赎回或回购公司公开发售单元中包含的100%的A类普通股;并且允许公司,无需再次进行股东投票,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一步将延期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每次延长一个月,最多延长三次,除非在此之前的业务合并已经完成;(2)取消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发行根据公开发行发行的A类普通股(“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赎回限制,只要赎回不会导致公司净有形资产不足500万美元。 在2025年3月和4月,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修正和重申的章程,将延长期限延长一个月,将延长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 公司的修订和重述的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除提取利息支付税务义务(如有的话,但支付解散费用不超过100,000美元的利息)外,所持有的信托资金将不会在任何情况下提前发放,直至以下最早时间: (a) 首次业务合并完成,(b) 根据股东投票修改公司修订和重述的章程(i)修改公司在延长期限前未能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时赎回全部公众股份的实质或时间义务,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任何后续日期,或者如果股东批准将此类日期延期,或者(ii)关于与股东权利或业务合并前的活动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以及(c) 如果公司在延长期限前未能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任何后续日期,或者如果股东批准将此类日期延期,赎回公众股份,但均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存入信托账户的收益可能成为债权人的索偿对象,其索偿可能优先于公司公众股东的索偿。 2023年9月29日,在2023年延期会议期间,持有8,295,189股A类普通股的股东行使其赎回该等股份的权利,以获取信托账户资金的一部分。因此,2023年10月,公司以约86,171,000美元,即每股约10.39美元的价格,赎回了8,295,189股A类普通股。 2024年1月,在2024年延期会议相关事项中,持有205,288,851股A类普通股的股东行使其赎回权,按比例从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中赎回股份。因此,2024年1月,公司以约2.1534亿美元,即每股约10.49美元的价格,赎回了205,288,851股A类普通股。 2024年9月30日,在2024年延期会议II期间,持有1,992,461股A类普通股的股东行使了将此类股份按比例赎回信托账户中资金的权利。因此,2024年10月,公司以约2,140万美元的价格,即每股约10.74美元,赎回了1,992,461股A类普通股。 管理层已评估《通货膨胀降低法案》的要求以及公司运营需求,并记录了2023年10月赎回金额1%的负债,约为861,000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此项负债作为累积亏损的增加被记录,因为它与公司的股本相关。此外,管理层还评估了《通货膨胀降低法案》的要求以及公司运营需求,涉及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30日的赎回,并记录了这些赎回总额约2.3674亿美元的1%负债,即约236.8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将应计消费税负债总额增至2025年3月31日约323万美元。 商业组合: 公司的管理层在具体应用公开募集所得款项和私募认股权证销售所得款项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公开募集所得款项的大部分将用于完成与目标业务的业务合并(或收购)的目标。在此处,“目标业务”指的是一家或多家业务,这些业务的公允市场价值在签订关于公司首次业务合并的最终协议时等于信托账户余额的至少80%(扣除延迟承销佣金和应缴利息税)。不能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实施业务合并。 公司在与商业合并签订最终协议后,将根据自身判断采取以下行动之一:(i)在为此目的而召开的会议上,寻求股东对商业合并的批准,股东可以在此类会议上要求赎回其股份,无论他们投票赞成还是反对商业合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相当于截至初始商业合并实施前两天在信托账户中应得的份额总额(包括利息但减去应缴税额);或者(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为股东提供将其股份由公司赎回的机会(从而避免股东投票的需要),金额相当于截至要约收购开始前两天在信托账户中应得的份额总额(包括利息但减去应缴税额)。公司是否寻求股东对商业合并的批准或允许股东在要约收购中出售其股份,将完全由公司根据自身判断做出,并基于包括交易时间以及交易条款是否需要公司寻求股东批准等因素在内的多种因素。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其商业合并只有在A类和B类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中,有一半以上的股份投赞成票支持商业合并时,才将完成其商业合并。 如果公司进行股东投票或与业务合并相关的股份要约收购,公众股东有权按其按比例持有的金额赎回其股份,该金额等于业务合并初始完成前两天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的相应比例,包括利息但扣除应缴税额。因此,此类A类普通股股份按赎回金额记录,并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码(“ASC”)480“区分负债和权益”归类为临时股权。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最初为每股A类普通股10.00美元(信托账户中持有340,930,000美元,除以34,092,954公众股份)。 公司须在延长期(或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则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除非股东批准延长该日期。如果公司在此期间内未能完成业务合并,则应:(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超过此后十个营业日,按每股比例赎回A类普通股的公众股份,包括利息,但减去应付税款(减去最多10万美元的净利息以支付解散费用);(iii)在赎回后尽快,解散并清算公司净资产的余额,分配给债权人及剩余股东,作为其解散和清算计划的一部分。发起人和公司的独立董事(统称为“初始股东”)已放弃就其创始人股份(如第5项注释中定义)参与任何赎回的权利;然而,如果初始股东或公司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关联方在公开招股或在招股后购买A类普通股,在延长期或公司董事会允许的任何后续日期,如果公司未能完成业务合并,或在股东批准延长该日期的情况下,他们将有权获得信托账户的按比例份额。 在发生此类分配的情况下,剩余可供分配的资产(包括信托账户资产)的每股价值可能低于公开招股的每单位价格。 纳斯达克退市 自2025年3月31日后,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听证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发出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退市通知”),称小组已决定将从纳斯达克退市公司证券,并从2025年4月4日开盘起暂停该证券交易。纳斯达克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IM-5101-2作出此决定,因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生效后的36个月内未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鉴于拟议的业务合并未能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公司证券于2025年4月4日后在纳斯达克停止交易,并通过首次业务合并的完成在柜台交易。 注2 - 企业合并协议 2024年6月17日,该公司、开曼群岛法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