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中“合理保证”的含义、目标和意义,指出其对于注册会计师的保护价值,并分析了其主观性对审计工作的影响。研究发现,我国行政执法在认定虚假陈述时未能充分关注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目的,对勤勉尽责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通过分析监管层作出处罚的理由及主要问题类型,能够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当重点关注哪些审计领域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具体而言,课题指出,合理保证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注册会计师很难确定合理保证的尺度。我国行政执法在认定虚假陈述时,往往忽视了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作用,对于勤勉尽责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通过分析监管处罚案例,课题总结了审计机构被处罚的主要问题类型,包括未保持合理执业怀疑、穿行测试、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审计缺陷、营收审计问题、函证程序重大缺陷、工作底稿问题、独立性问题、监盘程序不规范且证据不充分、未制定符合规定的鉴证业务计划等。课题最后指出,合理保证在审计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其不确定性导致了案件审理的困难、行政监管对合理保证的忽视以及各方的争议。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如何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更好地平衡合理保证的判断标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以及审计准则的规范作用,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