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4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发行集团,主要业务涵盖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现有成员企业20个,员工2000余人,总资产36亿元。公司多年来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如“草原书屋”等计划,社会效益显著。2021年成功上市,成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第一股”。
2024年公司业绩表现稳健,实现营业总收入18.11亿元,同比下降1.57%;归母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7.39%。公司利润率稳步提升,在营收略微下滑的情况下仍实现利润增长。行业整体亦呈现稳健态势,公司通过业务整合持续提升利润率。
未来发展前景较好,文化消费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品质提升,技术赋能文化消费新场景构建,文化IP开发驱动多元化跨界融合。国家战略目标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明方向,赋予新活力。
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2024年度分红计划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4.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691,04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