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针对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业绩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
- 修正内容主要包括:
- 调整“八、资产抵押”一节中关于租赁应收款项及经营租赁业务项下贸易应收款项抵押情况的描述,具体数据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约26.36亿港元的租赁应收款项及约12.3万港元的经营租赁业务项下贸易应收款项抵押用于约22.86亿港元的银行借贷。
- 同期,约20.75亿港元的租赁应收款项及约11.9万港元的经营租赁业务项下贸易应收款项抵押用于约21.36亿港元的资产支持证券。
- 纠正末期业绩公告中经审计综合业绩附注8披露的核数师酬金为港币2,039,000元。
- 除上述两项修正外,末期业绩公告中的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执行董事:酈千先生及孙洁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常清教授、李万全先生及何佳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