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范围与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高炉一转炉长流程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适用于粗钢及经过热轧、冷轧等加工的板材、棒材、线材、管材、型材等钢铁产品。量化目的包括评价产品对气候变化的潜在影响、用于信息沟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建立碳标签制度等。
量化范围
声明单位为1吨完成制造并运输出钢厂的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产品。系统边界包括原辅料与能源开采、生产、运输阶段,以及钢铁产品生产阶段(不含下游使用过程)。具体涵盖原材料开采、生产、运输,辅助材料开采、生产、运输,能源开采、生产、运输,钢铁产品生产,生产过程废弃物处理,钢铁共生产品再利用等环节。
量化方法
产品碳足迹计算公式为:CFP = Em + Er + Ep,其中Em为原辅材料、能源获取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Er为原辅材料、能源运输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Ep为钢铁产品生产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各阶段排放量计算方法包括化石能源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固碳、CCUS工艺排放等。
数据收集与处理
数据分为现场数据和次级数据,核心工序应使用现场数据。现场数据需满足代表性、准确性、一致性的要求;次级数据需满足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的要求。共生产品分配方法包括避免分配、物理关系分配、其他关系分配等。
结果解释与报告
结果解释包括说明产品碳足迹和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碳足迹、识别显著环节、说明研究局限性、提出改进建议等。产品碳足迹以报告、声明证书和(或)标签形式描述,并以声明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进行表述。
附录
附录内容包括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常见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推荐温室气体排放系数、电力和蒸汽计算方法、钢铁制造过程共生产品系统扩展方法、数据质量评估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