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未提及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经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未详细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未说明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 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未披露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动。
三、其他提醒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未经审计,编制单位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报告由公司负责人秦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美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莲签署,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