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所有者权益未受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也未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本报告说明。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涉及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中,公司于2025年1月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涉及与刘进校、刘卫星的盈余分配纠纷,该案已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财务报表方面,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未提供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此外,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