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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宏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世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铝加工板块发展情况,为助力铝加工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及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股份回购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2.1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022,048.32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李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光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世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