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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生物燃料特别报告-2025年值得关注的5个问题及其影响

公用事业2025-04-16-标普全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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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生物燃料特别报告-2025年值得关注的5个问题及其影响

2025年值得关注的5个问题及其影响 2025年值得关注的5个问题及其影响 印尼的B40强制令:印尼将于2025年开始实施B40强制令,尽管有所延迟。标普全球预计该国能够满足这一要求,其国内棕榈油供应充足,可以满足生物柴油需求的增长。实施B40所需的资金将来自棕榈油及其衍生品的新的出口税收。 欧盟ReFuelEU航空立法生效:随着可再生航空燃料(SAF)强制要求从2025年1月开始在整个欧盟实施,标普全球估计欧洲航空业已经准备就绪,并拥有足够的SAF产能来满足2025年的目标。 欧盟RED III法规转化: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25年5月底之前完成从RED III到国内法律的转化,为2030年之前的生物燃料政策设计提供明确方向。然而,转化过程可能会出现延迟,并且各国的政策环境可能会有差异化的呈现。 中国的UCO贸易流向:近年来,中国的UCO出口目的地已从欧洲转向美国。由于欧盟最新对中国生物燃料征收的反倾销税以及可再生燃料法规的变化,这一趋势可能在2025年发生逆转。这可能会使一些来自中国的UCO回流到欧盟,并影响美国的可再生燃料信用。 美国45Z政策指南:最近发布的45Z政策指南提供了一些指导,但仍有许多事项有待确定。行业内部期望获得更多的明确性,特别是在气候智能农业(CSA)实践、进口餐厨废油(UCO)资格以及最新的GREET模型方面。 欧盟的ReFuelEU立法:在运与确定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产能有望实现2025年目标1 2025年1月,备受期待的欧盟ReFuelEU航空立法(RFEUA)已正式生效。燃料供应商现在被要求在其航空燃料组合中使用一定比例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最低比例从2025年的2%起,到2050年将增至70%。立法中还包括从2030年开始实施的合成航空燃料(或e-SAF)子目标。 RFEUA取代了成员国现有的SAF强制要求,并对不合规的燃料供应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至少为化石航空燃料与SAF之间年度平均价差的两倍。高额罚款的威胁将推动欧盟SAF需求显著增长——强制性目标的需求到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300万吨/年和3600万吨/年(图1)。 为响应相关强制要求,欧洲各地在近年来宣布了许多SAF项目。据估计,当前的在运SAF产能约为110万吨/年,而计划中的项目到2030年将再增加860万吨/年的产能(图2)。 然而,这些已宣布的计划产能中有61%是最终投资决定(FID)尚未完成的推测性产能。2024年,欧洲SAF行业因利润率偏低而遭遇挫折,导致壳牌和碧辟等公司暂停或取消项目,给投机类项目储备量带来了不确定性。尽管面临这些阻力,但欧盟仍有足够的在运和已做出FID的确定产能来满足未来几年的要求。 欧洲还有大约50个合成航空燃料(e-SAF)项目正在计划中,宣布的产能足以满足2030年1.2%(体积比)的子目标。然而,考虑到e-SAF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项目成本不断上升,以及确保长期承购承诺与融资方面的挑战,还没有任何大型项目达成 FID。¬鉴于建设周期较长,要实现2030年的e-SAF目标,欧洲可能需要有5-6个商业规模的设施在2025-26年期间做出FID。 最近几个月,RFEUA中的若干条款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但一些关键问题仍悬而未决: •不遵守规定的罚款– 此前,成员国必须在2024年底之前制定计算罚款的具体方法。但如今,大多数成员国将需要等待欧盟委员会出具的指导文件。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负责每年提供SAF市场状况更新,将(于2024年2月)发布简报和报告。这些报告将包括普氏和其他价格报告机构发布的此前一年的化石航空燃料及SAF价格数据,这些数据可能会成为成员国设定罚款的基础。 •主管部门– 成员国必须指定“主管部门”来执行对燃料供应商、飞机运营商和机场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25个成员国已指定这些机构,其中包括政府部门和民航机构。 •“购买与声明”(BaC)计划– 欧盟委员会原定于2024年7月发布一份报告,评估BaC计划的可行性,旨在于¬整个欧盟范围内以合理成本采购SAF。继利益相关方在2023年和2024年的努力之后,预计报告将于2025年初发布。SAF生产商、机场、航空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表示支持BaC计划。 在长期罚款的设定方式及其对SAF价格动态的影响,以及委员会审查或修订法规条款的能力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关键的疑问。 欧盟RED III:预计转化过程会出现延迟,并且政策环境可能会呈现差异化特点2 2025年5月21日是欧盟成员国将《可再生能源指令III》(RED III)转化为国内法律的最后期限。RED III修订了到2030年交通部门可再生能源采用的目标,因此对欧盟未来生物燃料的消费具有重大影响。虽然2030年的目标已经确定,但成员国在实施与生物燃料相关的其他规定方面具有灵活性。因此,尽快转化RED III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各国能否按时完成目标?是否会出现简化的和更统一的生物燃料立法? 律草案,目前正在国民议会进行修订。考虑到目前的进度,预计整个欧盟在采用与交通相关的规定方面都会出现延迟。 行业利益相关方希望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获得更高透明度,尤其是在义务的设定方式上。RED III要求到2030年,交输部门使用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必须达到至少29%(高于RED II的14%),或者温室气体(GHG)排放强度与2020年水平相比减少14.5%。各成员国可以自行选择如何设定其规定,从而对各个国家生物燃料的原料组合产生影响。设有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的国家将倾向于使用碳排放强度低的原料(主要是废物和残渣),这些原料通常会被双重计算,从而导致较低的实际掺混比例。那些选择采用以热量或体积计算比例的规定的国家可能会更多地使用农作物和其他传统原料。 如果参考历史经验,那么我们有理由对此持怀疑态度。所有成员国在转化RED II指令时都至少延迟了一年,其中一些国家到2024年年中仍未实施与交通相关的规定。大多数国家已经开始转化RED III,但都在优先处理与电力和建筑行业相关的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只有芬兰一国采纳了与交通相关的规定。法国也在按计划推进,其参议院于2024年10月通过了一项法 目前,欧盟的生物燃料政策格局呈现高度多样化的特点(见下面的地图),各国的目标不同,且主要采用以热量和体积计算比例的规定。德国、瑞典和丹麦是例外情况,这几国仅设定了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并且预计在转化RED III时将继续采纳此类规定。目前,法国似乎也将选择这一做法,并宣布了14.5%的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而芬兰则选择了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4%(以热量计)的强制性目标。会有更多国家改用碳强度减排计划吗?这很难说,但政策格局仍将保持差异化形态。 到5.5%,其中至少1%来自RFNBO。政策鼓励成员国为RFNBO和先进生物燃料设定单独的目标,并灵活确定其各自水平。一如既往,我们可以预见欧盟内部各国的目标将有所差异。计划发展绿氢经济的西北欧国家,如德国和丹麦,可能会设定到2030年RFNBO比例超过1%的目标,而中东欧国家可能会选择坚守最低要求。芬兰再次一马当先,设定的到2030年的合计占比目标为10%,其中RFNBO的最低比例为4%。 最后,RED III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引入信用交易机制。只有以德国和荷兰为代表的少数国家已拥有信用交易体系,而其他国家还需开发。 另一个关键要素是,到2030年,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RFNBO)和先进生物燃料的合计占比目标至少要达 美国45Z政策:不出所料,指导意见发布后仍有诸多问题有待确定 美国财政部通过国税局于2025年1月10日公布了2025年第10号和第11号通知,为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RA)设立的45Z清洁燃料生产税收抵免政策提供了一些指导。公众意见征询期将于2025年4月10日结束。45Z政策取代了IRA中独立的40B税收抵免以及燃料混合商每加仑1美元的税收抵免,适用于包括可再生柴油(RD)和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在内的多种可再生燃料。该抵免政策适用于2024年12月31日之后在国内生产,并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销售的燃料。 财政部指出,他们将发布更新的GREET模型。 鉴于气候智能农业(CSA)实践与用于生产SAF和非SAF燃料的国产玉米、大豆——以及现在的高粱——都有关,在未来的规则制定中,财政部将说明将CSA实践纳入45Z的好处。美国国内收入署(IRS)预计将要求对CSA作物进行无关方认证,包括与这些作物的监管链相关的信息。 除了对CSA原料的要求外,财政部和政策制定者已表达了对错误识别(自称UCO的)非UCO物质的担忧,并正在考虑对进口UCO加以合理要求。因此,在进一步指导意见发布之前,使用进口UCO的生产路径将不会在新的GREET模型中应用。 在这两份通知中,财政部说明了一些事项,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确定。已说明的事项包括,在发布进一步的GREET模型之前,任何UCO进口都不适用本政策;在更大范围内,除了用于乙醇制航空燃料(ATJ)路径使用的巴西甘蔗乙醇和用于生产SAF和RD的加拿大油菜籽/芥花油之外,任何外国原料都不适用本政策。 UCO路径的指导意见的缺失将进一步压缩国内生产商的利润,因为这些企业需要为国内低碳强度原料支付溢价,否则就无法实现减排目标。与此同时,美国最大的清洁燃料计划——加州低碳燃料标准(LCFS)——将从2028年开始收紧目标,并对芥花和大豆等生物质柴油原料设定上限。虽然LCFS将进一步加强对UCO等低碳强度原料的要求,但目前来说,如果UCO是进口的,生产商将不符合45Z的资格。标普全球预测,LCFS信用价格将在2025年内从目前的70美元/吨上升到三位数水平,但尽管如此,这可能仍不足以抵消因使用进口UCO而无法获得45Z税收抵免的损失。 该公告已遭到了业界的批评,认为内容过少且为时已晚,因为时至今日,对于美国和加拿大等地的生产商而言,可再生燃料的利润率普遍已不具吸引力,导致许多项目被暂停甚至取消;一些加拿大生产商将其决定归因于美国的利润率过低。利润率过低来源于供应过剩,而这主要是因为来自中国的大量低碳强度(CI)原料进口,如动物油脂和餐厨废油(UCO),这不仅对可再生燃料行业施加了压力,也对农业行业造成了影响。2024年,低碳强度(CI)原料进口的增长已经削弱了豆油市场,对其需求和价格都造成了影响。 由于国内动物油脂和UCO供应方面的限制,生物燃料行业一直依赖进口UCO来实现减排目标,而对于进口 标普全球大宗商品预测,2025年美国对SAF的需求为12,000桶/天,对RD的需求为230,000桶/天。 印尼B40政策:鉴于充足的本地原料和修订后的出口税收提供的资金,国家有望实现目标 印度尼西亚占全球棕榈油产量的60%(估计年产5000万吨),并且是亚太地区最大的生物柴油消费国。该国的目标是减少对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增加国内棕榈油消费,并为其农业部门提供支持。印度尼西亚在2018年推出了全国范围的20%生物柴油掺混目标(B20),并逐步在2020年和2024年将目标分别增加到B30和B35。 标普全球大宗商品估计,2024年印尼的生物柴油需求为1000万吨。随着该国开始向B40目标迈进,到2025年,其生物柴油需求将增加到近1200万吨。 由于掺混比例要求的增加,印尼对生物柴油的额外需求意味着将有另外190万吨棕榈油被用于生物柴油的生产。随着天气状况的改善和肥料供应的增加,棕榈油产出率有所恢复,预计产量将从2024年的4800万吨增加到2025年的5010万吨,因此,棕榈油作为生物柴油生产原料的供应不会成为问题。 印度尼西亚新的出口税结构 印度尼西亚使用从棕榈油及其衍生品出口中收取的出口税为其生物柴油掺混计划提供补贴。2023年,雅加达从出口税中收集了23亿美元资金,并提供了13.7亿美元的补贴。2024年9月,印尼政府修订了棕榈油及其衍生品的出口税率。 随着棕榈油产量强劲增长,大约有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