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作为全国粗钢生产大省,钢铁行业产能规模庞大。尽管近年来河北省持续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但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于100%,与国家统计局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产能核定标准不统一,导致“产能泡沫”现象,使得产能压减效果不佳,甚至出现“明减暗增”的情况。
河北省钢铁行业产能核定存在多个口径,不同部门统计标准存在差异。例如,发展和改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对钢铁企业产能进行统计,标准不一。此外,产能置换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同时期政策文件对产能核定标准也存在差异,例如,2015年和2017年的政策文件主要依据产能换算表核定产能,而2021年的政策文件则增加了依据2016年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核定产能,即“底单”。
通过对河北省产能置换方案的分析发现,随着产能置换政策的加严,整体压减效果显著,但部分电炉设备“底单”产能高于产能核算表,导致产能压减效果不佳甚至不降反增。此外,自行分配产能导致产能置换沦为数字游戏,而“一炉多分”的设备产能缺乏明确的适用标准,影响产能置换的公平性。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抓住钢铁产能置换办法修订的关键时期,提高产能政策的一致性、连贯性;摸清并统一全国钢铁行业底数,建立钢铁产能动态管理机制和系统;优化粗钢产量调控政策,科学调控粗钢产量;评估环保治理设施与产能、产量的匹配度;将与产能有关的制度有效衔接起来;鼓励公众参与,提高产能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产能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