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单位 北京中创绿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创足迹):是一家专注于服务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及绿色大数据产业化应用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绿色低碳增值服务体系的创立者和先行者。 北京工业大学:是中国材料生命周期评价领域重要的教学科研机构,现已建成国际知名、国内最大最全的材料生命周期评价(MLCA)和物质流分析(MFA)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咨询交流平台,获批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北京生态设计与绿色制造促进会:是生态设计与绿色制造的公共建设平台,在业务上受国家工信部等部委的指导。受工信部委托,承接了十三五规划中“生态(绿色)设计国家示范企业”创建的宣贯工作,以及“绿色设计产品市场化推广机制”的方案编制工作,是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共建单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是直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是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名智库,下设18个所,累计为20余个国家部委、400余个地方政府、5000余个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安世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工业企业研发信息化领域的先行者、新型工业品研制者、仿真、绿色设计、正向设计体系和精益研发体系创立者,在国内PLM、绿色设计、仿真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编委会成员 高峰、迟晓光、李博洋、张宇峰、孙万意、程海、刘宇、孙博学、王莹、李明阳、杜世伟、于娟、杨俊峰、王金柱、刘露、徐敬铭、郭繁、崔超、才宽 目录 一.双碳目标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3 1.全球碳达峰碳中和情况概述3 2.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与工作方案4 3.主要经济体碳中和目标与政策34 二.实现双碳目标的挑战和机遇46 1.优势46 2.劣势47 3.机遇49 4.挑战52 三.生命周期评价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技术支撑58 1.生命周期评价的起源与发展58 2.生命周期评价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技术支撑59 3.生命周期评价的概念与技术框架63 4.软件和数据库平台68 四.生命周期评价在双碳措施中的应用77 1.支撑政策制定77 2.指引行业发展方向78 3.支撑企业管理82 4.绿色产品(技术)的评价与开发84 5.支撑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体系建设85 6.支撑碳交易等绿色金融市场建设需求89 五.应用案例92 1.钢铁工业92 2.水泥行业95 3.铝行业97 4.汽车行业98 5.电器电子行业101 6.日化行业105 7.纺织行业106 8.包装行业108 六.政策建议112 一.双碳目标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中国始终以负责任的大国身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实施积极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近年来,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碳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规划制定、体制机制建设、社会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20年 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主席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 念高度做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以来,全国上下针对双碳目标积极部署相关政策,进行相关研究,探索相关路径,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局来看,双碳目标下的各领域低碳发展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1.全球碳达峰碳中和情况概述 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最大挑战之一,对全球人类社会构成重大威胁的同时极大促进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共识和重大行动。气候变化问题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得到广泛研究,80年代逐渐引发全球关注,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也逐渐成为各方政治力量角逐的舞台之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以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本框架,通过《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补充条款)、《<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巴黎协定》对2008-2012年、2013-2020年、2020年之后三阶段减排行动作出了安排。由全世界178个缔约方共同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巴黎协定》对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出了统一安排,其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C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C以内。同时,规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各方根据不同的国情,逐步增加当前的自主贡献,并尽可能增大力度。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18年10月报告认为,为了避免极端危害,世界必须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C以內。只有全球都在21世纪中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2019年9月报告,目前全球已有60个国家承诺到2050 年甚至更早实现零碳排放。联合国环境署于2020年12月宣称全球共有126个国 家确定或考虑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其中以法律规定、政策宣示和目标讨论的国家占比超过60%。 表1-1部分国家的碳中和计划及承诺性质 国家 实现时间 承诺性质 国家 实现时间 承诺性质 中国 2060 政策宣示 葡萄牙马绍尔群岛 冰岛奥地利瑞典乌拉圭丹麦西班牙加拿大新西兰 斯洛伐克韩国芬兰 新加坡 不丹 2050 2050 20402040204520302050205020502050205020502035 在本世纪后半叶尽早实现已实现 政策宣示提交联合国政策宣示政策宣示法律规定 自主减排承诺法律规定法律草案政策宣示法律规定 提交联合国政策宣示 执政党联盟协议 提交联合国自主减排承诺 美国 2050 政策宣示 英国 2050 法律规定 欧盟 2050 提交联合国 德国 2050 法律规定 法国 2050 法律规定 日本 2050 政策宣示 爱尔兰 2050 执政党联盟协议 智利 2050 政策宣示 挪威 2050 政策宣示 斐济 2050 提交联合国 南非 2050 政策宣示 匈牙利 2050 法律规定 瑞士 2050 政策宣示 哥斯达黎加 2050 提交联合国 从时间上看,包括欧盟、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南非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均计划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美国新任总统拜登也已明确承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计划实现碳中和的时间则更早:如冰岛(2040)、奥地利(2040)、瑞典(2045)、乌拉圭(2030)等。苏里南和不丹已经分别于2014 年和2018年实现了碳中和目标,进入负排放时代。日本和新加坡则尚未公布具体的时间。从公布承诺的方式上,主要分为三大类:政策宣示、法律规定和提交联合国承诺。中、日、韩、加等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的承诺方式为政策宣示,通过国家政策来公布碳中和实现计划。法、西、英、德等国家则是选择将“碳中和”计划写进立法,进一步强化社会对碳中和议题的重视。还有部分国家和地区,比如欧盟、匈牙利、斐济、斯洛伐克等,现阶段是通过向联合国提交承诺来公布碳中和计划。可以预期,在接下来数十年内,世界主要经济体均会致力于碳中和这一进程的推进,这也将对全球各个行业的变动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与工作方案 2.1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双碳工作的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将碳达峰 和碳中和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国内国际场合发表了有关碳中和、碳达峰的讲话,强调中国将以言必行、行必果的态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多边主义,积极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国责任。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在重申中国的双碳目标承诺的同时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明年要抓好的包括碳 达峰、碳中和工作在内的八项重点任务,指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同时,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已经形成高度共识,而我国能源体系高度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生产和生活体系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压力都很大,实现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任务 极其艰巨。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 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我国绿色发展设定了分阶段目标。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指导意见》持系统观念,用全生命周期理念厘清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过程,明确了经济全链条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要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 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要分别降低13.5%、18%。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建设性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 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