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无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也无超期未履行承诺事项。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6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5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288,000,000股。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财务报表方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预收账款等科目的调整,具体调整金额分别为-49,833,750.00元、-13,017,400.00元、62,851,150.00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