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PUTIANFOODHOLDINGLIMITED 中國普甜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699) 季度公佈 本公佈乃由中國普甜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8 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1 月30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8日及2024年6月28日的公 佈,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延遲刊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公佈;(ii)可能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iii)暫停買賣;(iv)復牌指引;(v)季度公佈;(vi)進一步延遲刊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公佈;(vii)進一步延遲刊發截至2023年6月 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佈;及(viii)延遲刊發截至2023年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公佈(統稱為「該等公佈」)。除本公佈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業務營運 多年來,本集團於福建莆田的石梯及鄉里香養殖場擁有良好的白豬及黑豬。然而,由於自 2018年及2019年相繼爆發非洲豬瘟及COVID-19疫情,養豬業氛圍極其低迷,豬肉及生豬價 格持續大幅下跌,令本集團業務備受衝擊,導致於2015年立項初期投資額逾220百萬港元的 河北現金產生單位發展計劃受阻。該等利淡因素導致2021年經審核業績錄得重大減值虧損。 自2022年以來,養豬產業鏈的應收款項週轉期持續惡化,令本集團的銷售及營運管理面臨重 重困難。於此現金流嚴重緊張的情況下,預期2024年本集團的營業額及毛利率將持續大幅下降。儘管如此,本集團管理層在此現金流緊缺情況下仍維持福建市場的一定業務銷量水平。 於本公佈日期,本集團的業務營運於所有重大方面繼續如常運作。董事會將繼續評估及監察暫停買賣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表現的影響(如有)。 聯交所施加的復牌指引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6月8日的公佈所披露,本公司於2023年6月6日收到聯交所發出的復牌指引,當中載列股份恢復買賣之以下指引: (i)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財務業績,並解決任何審計修訂意見; (ii)說明本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 (iii)知會市場所有重大資料,供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況。倘本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或會修訂或補充復牌指引。 履行復牌指引的進展 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A條,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債權人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情況,截至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履行復牌指引工作進展的最新發展如下: 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 基於可能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之最新進展,本公司、可能新投資者及債權人仍正積極進行討論及磋商。 2024年9月,債權人與可能新投資者訂立了一份關於債務的買賣協議,其中包括1.5億港元的可換股債券和1.1億港元的票據,以及相關證券的利益(「購買資產」)。可能新投資者亦已確認其支持公司的債務和重組計畫的意向,並將通過不採取任何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來追討債務或申請將公司清盤,以保持對公司的支持。可能新投資者和公司正處於實施融資和債務重組計畫的進一步談判階段,其中包括通過將債務轉換為股權向可能新投資者發行公司股票。 法定要求償債書 於2023年4月18日,本公司接獲VandiInvestmentsLimited(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 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債權人」)代理律師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78(1)(a)或327(4)(a)條發出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本公司償還債務。 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進展,截至本公佈日期,(a)儘管本公司未有於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之日後三周內償還債務,本公司並無接獲債權人之任何進一步通知,闡明已就法定要求償債書對本公司採取任何進一步法律行動,包括針對本公司提起清盤呈 請;及(b)本公司及可能新投資者現正就償付法定要求償債書項下債務的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與債權人積極展開磋商。 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 誠如該等公佈所載,河北現金產生單位自2015年成立以來旨在發展成為大型黑豬養殖場。根 據本公司於2021年12月31日的賬簿記錄,本集團於河北現金產生單位投資超過人民幣220 百萬元,然而,由於2018年的非洲豬瘟及自2019年爆發的新冠疫情,河北的黑豬業務發展 受阻,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河北現金產生單位錄得經營虧損人民幣46百萬元, 且於估值師進行的公平值評估測試下錄得減值虧損人民幣105百萬元。生豬養殖業的不景氣 情況於2022年及2023年持續。在本集團面臨嚴重現金流困難的情況下,盡量進一步縮減河北現金產生單位業務規模以將經營虧損降至最低。本公司現正考慮將河北現金產生單位出售予可能潛在第三方,從而減少河北現金產生單位的經營虧損以及利用河北現金產生單位的銷售所得款項改善本集團現金流狀況。 本公司現時正積極尋求可能潛在第三方買家,磋商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預計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將依賴獨立估值師來評估本集團現金產生單位的公平值。 進一步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2023年年度業績、2023年中期業績及2024年中期業績 承如該等公佈所述,基於法定要求償債書、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以及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之最新進展以及與核數師近期進行的討論,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的原因為本公司仍需更多時間處理核數師就融資及債務重組方案以及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的磋商情況及安排向董事會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提出的若干未決要求,以便核數師完成2022年年度業績的審核程序。 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進展,即經考慮與債權人及可能新投資者以及可能出售河北現金產生單位的磋商過程之最新發展及進度後,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完成上述與債權人的磋商以及上述審計程序,以落實2022年年度業績。因此,預期在並無不可預見 的情況下並假設審計程序將於2024年11月15日或之前完成,2022年年度業績將於2024年 11月15日或之前刊發。此外,亦預期2023年年度業績、2023年中期業績及2024年中期業 績隨後將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並刊發。 董事會確認,延遲刊發2022年年度業績、2023年年度業績、2023年中期業績及2024年中期業績及寄發2022年年報、2023年年報、2023年中期報告及2024年中期報告將構成違反上市規則第13.46(2)(a)條、第13.48(1)條、第13.49(1)條及第13.49(6)條。 上市規則第13.49(3)條規定,發行人如未能按上市規則第13.49(1)及(2)條刊發其初步業績,則必須公佈其根據尚未與核數師協定一致之財務業績編製之業績(如可得有關資料)。 董事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認為,本公司現階段不宜刊發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經審核管理賬目,此乃由於有關賬目未必能準確反映本集團的財務表現及狀況,且刊發有關賬目可能會對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造成誤導及╱或混淆。 繼續暫停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2023年4月3日上午9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於達成復牌指引以及其任何補充或修訂要求之前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本公司及其專業顧問現正制定復牌計劃,擬採取行動以補救導致其停牌的問題及達成復牌指引。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刊發進一步公佈,以知會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任何最新進展。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國普甜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蔡晨陽 香港,2024年11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蔡晨陽先生、蔡海芳先生、李婷女士及麻伊琳女士;非執行董事程利安先生及蔡之偉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薛抄抄先生、柯慶明先生及王愛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