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竞争问题在IPO审核中的大数据应用分析
研究背景与意义
- 背景:2018年底,中国证监会启动发行审核委员会换届工作,第十七届发审委在任期间审核了442家企业,其中首发申请238家次,过会企业135家,通过率为56.72%。
- 意义: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背景下,现有审核标准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增强,实证研究具有指导价值。
大数据技术在IPO审核中的应用
- 技术应用:运用NLP技术进行大数据语义智能分析,提取关键词,分析语境,提高信息检索效率。
- 案例分析:通过第十七届发审委的审核实例,分析“控制力”和“商业机会转化难易程度”两组概念,形成分析框架。
同业竞争问题的审核标准
- 历史背景:从1998年的《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到2003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逐步形成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为主体的审核标准。
- 主体范围:《37号文》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纳入审查范围,涵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动态平衡考量:证监会提出在面对亲属间控制关系不明确时,需结合业务、商业因素进行动态平衡考量。
分析框架
- 横坐标轴:“控制力”角度,考察施加控制主体在拟上市公司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控制程度。
- 纵坐标轴:“商业机会转化难易程度”,分析发行人和对象企业间的产业链定位和商业联系。
实践案例
- 解决方案:通过股权转出、辞任董监高任职等措施减少“控制力”,并入或转出业务减少商业机会转化的可能性。
- 风险评估:即使采取了解释说明和具体防范措施,仍需发审委认可。
总结
通过大数据分析,明确了同业竞争问题的法理基础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义义务。采用“控制力”和“商业机会转化难易程度”两组概念,结合具体案例,构建了分析框架,旨在指导企业在上市前进行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