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了第1号修正案(以下简称“本修正案”),以修正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年报告20-F的形式(以下简称“原始文件”),以回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工作人员关于原始文件中“第16I项。关于防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的某些评论。修订后的第16I项作为附件99.1包含在内。
本修正案仅用于解决上述员工意见,以原始提交日期或2023年5月30日为准。在修正案中,并未试图修改或更新原始提交中的财务报表或其他项目或披露,也不反映原始提交日期之后发生的事件。因此,本修正案应与原始提交以及公司自2023年5月30日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文件一起阅读。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2b-15条款的要求,公司正在提交或提供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节和第906节所要求的证明文件,作为本第1次修正案的附件。
核心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0,802,925,7份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
- 公司已提交第13节或15(d)节《1934年证券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并在过去90天内已受到此类报告要求。
- 公司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必需提交的交互数据文件。
- 公司已使用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其管理层提交了关于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节所述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报告中表明的审计报告。
- 公司已提交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2、13或15(d)节规定,在法院确认的计划下发行证券后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
审计信息:
公司特此证明,它符合提交本20-F表修订案第1号的所有要求,并且已适当授权并授权签字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