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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及分派中期股息

2024-12-05--好***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及分派中期股息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LIVINGSMARTCITYSERVICESCO.,LTD.*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19) (1)於2024年12月5日舉行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及 (2)分派中期股息 茲提述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1月18日有關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的通函(「通函」)及通告(「通告」,連同通函,統稱「臨時股東大會文件」)。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臨時股東大會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會欣然宣佈,臨時股東大會已於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三時於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夏路26號雅居樂中心33樓會議室召開及舉行。 於臨時股東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420,000,800股H股,乃獲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就提呈表決的決議案投票的股份總數。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但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放棄就提呈臨時股東大會上表決的決議案投贊成票,亦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放棄表決權。概無股東在臨時股東大會文件上表明其擬就該等決議案投票反對或放棄投票。載於通告內提呈的所有決議案已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臨時股東大會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而有效地召開及舉行。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為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於臨時股東大會上就點票而言已獲委任為監票員。執行董事黃奉潮先生、李大龍先生及陳思楊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功虎先生、翁國強先生及黎家河先生以視頻會議方式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執行董事陳卓雄先生及非執行董事岳元女士因其他事務在身而未能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合共持有693,934,732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48.87%的股東(包括其受委代表及授權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 投票結果 提呈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票數(%) 贊成 反對 棄權 1. 審議及批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03元(稅前)。 693,837,982(99.99%) 96,750 (0.01%) 0 (0.00%) 就上述第1項普通決議案而言,由於有超過一半投票股東的票數(包括其受委代表及授權代表)投票贊成上述決議案,故上述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分派中期股息 董事會欣然宣佈,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分派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03元(稅前)(「中期股息」)已獲股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通過。有關分派中期股息詳情如下: 本公司將於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或前後,向於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營業時間結束時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派付中期股息。為釐定有權獲取中期股息的H股持有人名單,本公司將於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至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該期間將不予辦理任何H股股份過戶登記。為確保H股持有人符合資格享有擬派付的中期股息,所有填妥的股份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達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以供登記,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本公司應以港元支付中期股息予H股持有人(通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及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成為H股持有人除外,其中期股息以人民幣支付),其匯率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於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五個營業日發佈的人民幣兌港元平均匯率計算。 2024年12月5日(即分派中期股息的臨時股東大會當日)前五個營業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人民幣兌港元平均匯率為人民幣1元兌港元1.082162元。因此,每股H股派付的中期股息為港元0.032465元(稅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本公司向包括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支付股息前須代扣代繳10%作為企業所得稅。本公司已委任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香港收款代理人,並會將中期股息支付予收款代理人,以待於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或前後支付予H股持有人。中期股息支票將會郵寄予H股持有人,郵誤風險須由H股持有人自行承擔。 港股通投資者的中期股息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統稱「港股通」),本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港股通H股股票現金紅利派發協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作為港股通投資者名義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並通過其登記結算系統將現金紅利發放至相關港股通投資者。港股通投資者的現金紅利以人民幣派發。 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內地證券投資基金和內地企業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的所得稅影響如下: (i)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對該等投資者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ii)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上述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稅;及 (iii)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徵企業所得稅。 港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H股持有人一致。 承董事會命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總裁(總經理)及首席執行官 李大龍 香港,2024年12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八名成員組成:即陳卓雄先生^(聯席主席)、黃奉潮先生^(聯席主席)、李大龍先生^(總裁(總經理)及首席執行官)、陳思楊先生^(副總裁)、岳元女士^^、王功虎先生^^^、翁國強先生^^^及黎家河先生^^^。 ^執行董事 ^^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