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协调员 陈书凌周薇李小溪唐铭徽庄媛 欧盟海洋保护区信息整理 BiljanaAljinovic 致谢 特别感谢曹玲、黄浩、卢晓强、唐议、薛桂芳、姚锦仙、张朝晖和郑苗壮等审阅专家(排名不分先后,按照姓氏拼音排序)的专业见解和悉心 指导,专家们的细致反馈为报告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参考,鉴于研究时间和报告篇幅的有限性,未能完全采纳所有建议,我们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吸收和完善。感谢陈一璇、黄蕴仪、王香奕、VeronicaFrank在报告全程中提供的协助与贡献。本报告的研究和完成过程还得益于许多人士的宝贵支持,虽然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他们的名字,但我们对他们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激。 设计 贾森迪 著作权及声明 除标明引用的内容以外,本简报内所有内容(包括文字、数据、图表)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绿色和平所有。如需引用本简报中的数据及图表,请注明出处。标明由绿色和平拍摄的照片必须取得绿色和平授权后方可使用。 本简报为基于有限时间内公开可得信息研究产出的成果。如本简报中相关环境信息存在与真实信息不符的情况,欢迎与我们联系:greenpeace.cn@greenpeace.org。由于信息获取渠道的局限性,绿色和平和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不对简报中所含涉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任何担保。 本简报提供的信息基于客观数据和事实,不代表机构观点。本简报仅用于政策参考、信息共享和环保公益目的,不作为公众及任何第三方的投资或决策的参考。 序言一 当前,海洋生物多样性面临多重威胁,如过度捕捞、海水污染和气候变化,这些威胁往往跨国界,单一国家无法独自有效应对。同时,海洋生态系统流动和连通的特质,为各国携手应对环境挑战提出要求。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国际海洋治理进程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逐渐显现。 自《昆蒙框架》发布以来,国际社会开始更加重视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2023年《BBNJ协定》的达成,标志着全球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共识日益加强,这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面对生态危机的紧迫感,也体现了各国在应对共同挑战中的团结与合作。 国际合作正在不断深化——各国通过多边机制、区域合作和双边协议等方式,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中国和欧盟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合作伙伴,也是国际海洋治理中的重要力量。双方共同推动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讨论和《BBNJ协定》通过。 欧盟内部在海洋保护领域建立了政策法律框架,如《海洋战略框架指令》和《自然指令》,这些政策及法律强调了风险预防原则和建立保护区的重要性,推动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此外,欧盟及其成员国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已承诺在2025年6月第三次联合国海洋大会之前交存《BBNJ协定》批准书。欧盟在实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为我国提供了重要参考。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沿海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促进海洋治理的区域协同发展。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中国积极参与多边机制和国际合作,支持建立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推动共同应对海洋污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 我国在海洋保护方面的工作也在逐渐深入,其中包括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公众参与等。近年来,中国通过整合优化海洋保护地和划定海洋生态红线等措施,积极构建海洋生态保护体系,这些努力都体现出中国在加强海洋保护方面的决心。 尽管中国在海洋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海洋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区域差异要求保护工作更加精细化。同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中国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环境的保护需求。 2018年7月,中国和欧盟签署了《关于为促进海洋治理、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经济繁荣在海洋领域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宣言》(以下简称“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宣言》”)。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宣言》在提升中欧海洋合作的制度化水平的同时,为双方的海洋合作开辟了新的机遇。 通过共享信息和经验交流,中欧双方携手共同应对海洋环境面临的挑战。中欧可互相交流和借鉴海洋生物多样性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的经验。在科研、监测和技术等领域,中欧双方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实现双赢。 在国际海洋治理的框架下,中欧双方可以共同推动双多边海洋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应对海洋污染、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此外,双方还可以在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展望未来,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各国各界利益攸关方的共同参与。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深化,将为双方在海洋保护领域的合作创造更多机会和可能性,共同为全球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在此背景下,《欧盟海洋保护区理论与实践》报告的发布恰逢其时。该报告系统梳理了欧盟有关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法规和政策,客观地呈现出欧盟在海洋治理进程中的成就及不足。该报告逻辑清晰、结构合理、时效性强,为各界人士了解欧盟海洋保护工作提供了实用的工具。期望研究团队可以继续在海洋生物多样保护领域探索解决方案,为国际交流合作搭建桥梁,助力中国在海洋保护和国际海洋治理领域取得更多成就。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 序言二 社会各界正在明显提升对海洋保护议题的关注,正在期待开展更多的海洋保护行动。这种变化来源于公众自己的切身体验和直观感受。在半个世纪内(1970-2020年),大家亲眼看到了海鲜市场上品种日益减少个体越来越小的海产品,看到了海边曾经繁茂的海草海藻消失不见,看到了曾经清澈蓝色的海水变浑变黑,看到了从海面上不断涌来的绿色浒苔和白色垃圾,看到了曾经鸟飞鱼跳蟹横行的滩涂变成一幢幢高楼大厦…… 这些过去发生在身边的显著变化让我们感到手足无措,更令人担忧和恐惧的是造成这些后果的威胁并未消失。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反思和行动,开始关注并投身于海洋的保护。大家期盼可以在不远的未来能够重回记忆中的那片鱼翔浅底贝藻繁盛的蓝色丰饶海洋,期盼未来孩子们仍然可以享受到这片蓝色所带来的希望。 在众多的海洋保护措施中,海洋保护区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且通常经过法律认可具有强制性排除部分人类活动威胁的能力。在经过多年实践以后,尽管各国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政治体制、行政管理和科学认知等原因,对海洋保护区的理解和定义并不完全一致,但并没有妨碍各国广泛地使用这一工具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资源、自然景观遗迹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等。 1 环保组织和学术团体等更是积极呼吁推广海洋保护区,甚至在2003年的第五届世界国家公园大会上就呼吁到2012年将20-30%的世界海洋区域纳入海洋保护区管理。政府间国际机构也积极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多边条约推动各国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并于2010年明确了2020年以前至少保护10%海域的国际目标。这些不懈努力促进了全球海洋保护区的数量从1970年的118处快速增加到2024年超过18,000处,海洋保护区成为国际上海洋保护的核心工具和重要措施。 在海洋保护区的成效被广泛认可后,人们就期望通过设立更多的海洋保护区,来实现诸如提升海洋保护强度、减少人类干扰、减少海洋污染、养护渔业资源、提供栖息地/庇护所、保护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维持生态产品和服务、减缓气候变化等预期目标。 “到2030年保护30%的海洋”的呼声近年来备受关注,且已被写入《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2,这体现了对原有2020年保护目标的传承和继续,并为未来2030年的全球海洋保护设定方向和标尺。这一目标更是基于风险预防和谨慎原则的雄心愿景和激励,以应对和解决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双重压力下海洋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中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面临着相似的海洋挑战和保护需求。尽管中国的海洋保护区起步工作较晚,但还是在1990-2020的30年间抢救性保护了约4.1%的管辖海域,为沿海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保留了生态基础。但相对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中国海洋保护区的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在与海洋保护区相关的人才培养、理论体系、方法论研究、管理技术应用、公众认知程度、管理体制创新、能力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存在欠缺,海洋保护区从业人员管理能力不足,距离高效运营精细管理的目标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路。基于此,绿色和平精心组织编写了本报告,以期为中国的海洋保护区体系建设和管理提供欧盟的经验实践和借鉴。 本报告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进行了精心梳理,对欧盟海洋保护区进行了系统性论述,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好读物。报告立体完整地呈现了欧盟在海洋保护区方面的相关政策、立法和实践的概况,归纳了欧盟的经验与挑战,所涉及的深度和广度已经超越了一般的综述和科普。它既可以为普通公众解答许多疑惑,也可以为专业人员深刻认识和理解欧盟的海洋保护区体系核心与重要制度安排。读这样的报告其实就是以鸟瞰视角快速了解欧盟海洋保护区的完整构架、问题起源、发展历程、理论基础和方法,解决方案和措施等,可以为我们提供非常好的借鉴和参考。特别是在当前中国正在改革和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背景下,本报告对于中国海洋保护区的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制度设计等,都具有非常高的借鉴价值。 最后也期待通过这本报告,能够让读者对中国和欧盟在海洋保护上有更多的思考和推动,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和努力方向,促进中欧间在海洋保护目标和能力建设上的深入合作,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发挥“蓝色伙伴关系”形成的国际合力,这也是保障全球海洋保护取得预期成效的唯一途径,重回我们心中的那片神圣富饶的蓝色海洋。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张朝晖 1郑苗壮,2020-04-23,中国自然资源报:2020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怎么做? 2https://www.cbd.int/doc/c/e6d3/cd1d/daf663719a03902a9b116c34/cop-15-l-25-en.pdf 目录 缩略语清单1 执行摘要4 主要研究发现5 01欧洲海洋保护区简介8 1.1海洋保护区的定义9 1.2欧盟海域海洋保护区9 02国际法律文书14 03区域公约17 04欧盟海洋治理体系19 4.1海洋治理机制19 4.2立法框架21 4.2.1《鸟类指令》和《栖息地指令》22 4.2.2《海洋战略框架指令》23 4.2.3《共同渔业政策》24 4.2.4《海洋空间规划指令》25 4.2.5《自然恢复法》25 4.3欧盟海洋保护区和海洋环境政策回顾和前景展望26 05国家指定地点、外延区及海外国家和领土的海洋保护区29 06资金机制31 07欧盟海洋保护区的多重效益35 08欧盟海洋保护区面临的主要挑战37 09中国与欧盟在海洋保护区方面的合作进展及展望42 参考文献44 缩写 全称 中文 缩略语清单 ABMTABNJ AdrionPAN AreaBasedManagementToolAreasbeyondNationalJurisdictionAdriaticProtectedAreasNetwork 划区管理工具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亚得里亚海保护区网络 ThevAegnrteieomneonttuhnedLearwthoeftUhneitSeedaNoantitohnesBBNJAgreementConiondeie BD BJuiorlosegricvaltDnivearnsitySuosftAarienasbbleeUyosndofNMaatironal 外《区联合域国海洋海生洋物法多公样约性》下的国养家护管和辖可范持围续以利 BirdsDirective isdictio 用协定 《鸟类指令》 BSPABalticSeaProtectedArea波罗的海海洋保护区 CAPCommonAgriculturalPolicy《共同农业政策》 CBD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生物多样性公约》 CCHCetaceanCriticalHabitat鲸豚关键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