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气候协同治理目标对策研究
1. “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 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淘汰取缔1万余家“散乱污”企业,设区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
- 重点行业治理:
- 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 全省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 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划定“禁煤区”。
- 移动源污染防治:
-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 推进“公转铁”,累计淘汰老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0余万辆。
- 严格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
- 实施太原及周边区域联防联控。
2. “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 大气污染物减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35.7万吨、29.7万吨、28.3万吨和28.0万吨。
- 民用行业是二氧化硫和颗粒物减排的最大贡献者,工业行业是氮氧化物减排的最大贡献者,工业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的最大贡献者。
- 碳协同减排:
- 实现年均1.02亿吨二氧化碳减排。
- 民用行业和工业行业是碳协同减排的主要贡献者,燃煤锅炉淘汰是最主要的减排措施。
3. “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建议目标
- 目标设定:
- 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40 μg/m³。
- 2035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 减排目标:
- 2025年各市SO2需削减4.0%~27.1%,NOx削减8.8%~24.5%,一次颗粒物削减3.7%-30.2%,VOCs削减5.6%-31.1%。
- 2035年各市SO2需削减6.2%~71.5%,NOx削减15.7%~59.0%,一次颗粒物削减7.5%~70.1%,VOCs削减9.6%~68.6%。
4. 协同控制建议及实施效果预评估
- 能源结构调整:
-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争取负增长,新增能源需求由煤层气及非化石能源满足。
- 产业结构优化:钢铁、焦化、水泥、燃煤发电量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不再增加。
- 空间管控:
- 疏解转移平原地区重污染行业,有序解决城区及周边大气传输通道重污染企业集聚问题。
- 推动焦化产能向对人口集中区域影响较小的地区转移。
- 产业升级:
- 促进焦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
-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淘汰落后产能。
- 工业炉窑治理:
- 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整治,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 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
- VOCs综合整治:
- 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
- 实施LDAR检测与修复工作。
- 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 提高煤炭消费效能,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 运输结构调整:
通过上述措施,预期能够显著改善山西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长期的环境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