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6证券简称:嘉麟杰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4,650,598.76 22.75% 887,184,722.42 1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32,480.89 -126.21% 17,022,374.52 -6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920,222.55 -143.75% 11,844,063.16 -7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4,721,909.75 -3.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6 -126.21% 0.0205 -66.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6 -126.21% 0.0205 -66.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 -2.91% 1.63% -3.2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71,615,677.86 1,228,892,146.98 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51,366,819.38 1,032,625,605.28 1.8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9,837.00 378,743.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497,400.00 6,423,874.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743.67 -1,109,779.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410.22 506,136.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8,828.79 8,390.84 合计 3,587,741.66 5,178,311.3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预付款项 22,752,565.99 48,700,813.96 -53.28%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货款减少 短期借款 11,109,333.33 26,028,080.56 -57.32%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借款 应付票据 0.00 5,500,000.00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结算 应付账款 122,559,974.36 59,035,820.11 107.60% 主要系报告期应付货款增加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税金及附加 4,264,529.73 6,539,801.58 -34.79% 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相关的附加税减少 财务费用 3,426,142.25 -6,109,181.87 156.08% 主要系报告期确认汇兑损失 其他收益 7,246,127.62 2,408,534.37 200.85% 主要系报告期确认政府补助增加 投资收益 -15,638,550.50 11,969,769.52 -230.65% 主要系报告期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 所得税费用 4,327,006.31 7,535,478.46 -42.58% 主要系报告期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11,869.15 -42,127,407.85 55.11%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2,66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5% 146,030,800.00 0 质押 123,190,000.0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6% 29,583,181.00 0 质押 8,450,000.001 深圳市前海融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启奔腾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 13,058,800.00 0 不适用 0 王丽萍 境内自然人 0.71% 5,921,600.00 0 不适用 0 王伟波 境内自然人 0.50% 4,140,000.00 0 不适用 0 王善胤 境内自然人 0.39% 3,229,902.00 0 不适用 0 蔡婵娟 境内自然人 0.36% 3,027,700.00 0 不适用 0 赖博锐 境内自然人 0.31% 2,558,300.00 0 不适用 0 张郁辉 境内自然人 0.31% 2,549,500.00 0 不适用 0 王震雷 境内自然人 0.30% 2,500,000.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146,03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30,800.00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9,583,1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9,583,181.00 深圳市前海融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启奔腾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5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58,800.00 王丽萍 5,9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21,600.00 王伟波 4,1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40,000.00 王善胤 3,229,902.00 人民币普通股 3,229,902.00 蔡婵娟 3,02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7,700.00 赖博锐 2,55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8,300.00 张郁辉 2,54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9,500.00 王震雷 2,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故此两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发现其余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2,840,800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1,133,181股,深圳市前海融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启奔腾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3,058,800股,王丽萍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921,600股,王伟波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650,000股,蔡婵娟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027,700股,赖博锐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558,300股,张郁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310,000股。 注:1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845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24年6月7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杨希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杨希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 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2.61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细情况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于2024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3.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正在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事宜,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账户开立工作并披露回购报告书,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立案。公司于2024 年9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