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与原因、股东信息(包括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及其他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无适用事项)。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并注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无适用事项)。报告由公司负责人胡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林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