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572,141.98 3.04% 428,690,160.04 4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438,652.60 -165.14% -11,645,118.58 -22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830,966.80 -4.41% -19,258,889.26 -8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0,895,638.50 -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180.00% -0.11 -2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180.00% -0.11 -2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 -0.93% -1.18% -2.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70,849,870.00 1,171,751,448.39 1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60,471,793.24 1,004,063,432.34 -4.3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1,828.87 4,248,702.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408,689.63 5,056,896.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108.07 -24,568.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3,096.23 1,661,259.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0.00 6,000.00 合计 1,392,314.20 7,613,770.6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1月1日 较上年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应收账款 201,088,811.43 146,003,483.52 37.73%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业务板块应收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22,750,057.97 7,545,948.16 201.49% 主要系报告期货物、服务等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54,037,991.69 5,384,394.00 903.60%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项目保证金所致 固定资产 49,451,510.50 29,598,327.43 67.08% 主要系报告期在建项目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 158,791,297.23 48,545,178.41 227.10% 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厂房新增加投入及储能、光伏电站在建所致 短期借款 95,000,000.00 0.00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 39,841,784.69 11,968,545.17 232.89% 主要系报告期票据未到期所致 应付账款 98,296,396.63 72,404,674.03 35.76% 主要系购买货物等款项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99,500,000.00 0.00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贷款所致 库存股 18,749,993.89 7,890,000.00 137.64% 主要系回购股票所致 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9月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 428,690,160.04 291,687,211.17 46.97% 主要系新业务板块形成规模效应所致 营业成本 330,101,716.66 198,906,674.36 65.96% 主要系新业务板块形成规模效应所致 财务费用 2,278,267.16 -635,133.04 458.71% 主要系银行贷款产生利息所致 其他收益 4,257,257.78 9,958,275.05 -57.25% 主要系报告期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2,677,354.51 8,314,060.11 -67.80% 主要系报告期理财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528,007.65 -6,505,879.11 -30.40% 主要系报告期坏账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9月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163,175.18 12,221,211.05 -1295.98% 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058,217.47 -22,184,470.50 803.46%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5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化宏 境内自然人 23.36% 24,161,760.00 24,161,760.00 不适用 0 曾红英 境内自然人 17.52% 18,121,320.00 18,121,320.00 不适用 0 曾晖 境内自然人 17.52% 18,121,320.00 18,121,320.00 不适用 0 上海跃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0% 7,140,000.00 7,140,000.00 不适用 0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4% 2,213,000.00 0 不适用 0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镇江汇芯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0.36% 373,100.00 0 不适用 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境外法人 0.33% 345,415.00 0 不适用 0 刘宁 境内自然人 0.22% 223,140.00 0 不适用 0 曹晋 境内自然人 0.21% 220,000.00 0 不适用 0 许春凤 境内自然人 0.20% 211,200.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2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13,000.00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镇江汇芯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3,100.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345,415.00 人民币普通股 345,415.00 刘宁 223,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3,140.00 曹晋 2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0 许春凤 21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200.00 UBSAG 209,32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9,322.00 #郭铭群 16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 青岛阳光大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6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639.00 BARCLAYSBANKPLC 161,4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49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张化宏、曾红英、曾晖、上海跃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其中股东张化宏与股东曾红英系夫妻关系,股东曾晖为股东曾红英的胞弟,股东张化宏、曾红英、曾晖三人互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无1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1注: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380,000股,持股占比为0.37%。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 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5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