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报告还说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未具体阐述。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特别指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为境外投资者通过沪港通的沪股通交易所持有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此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并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还指出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该部分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