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28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2024-0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审议批准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负责人任德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增减(%) 资产总额 14,594,709 14,060,472 3.80 客户贷款1 8,442,157 7,957,085 6.10 负债总额 13,454,955 12,961,022 3.81 客户存款1 8,727,029 8,551,215 2.06 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27,908 1,088,030 3.67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2 12.83 12.30 4.31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7至9月 同比增减 (%) 2024年 1至9月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63,776 3.31 196,123 (1.39)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403 1.19 68,690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3 23,047 0.20 68,159 (0.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15,661)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4 0.28 3.70 0.84 -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人民币元)4 0.28 3.70 0.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4 9.60 下降0.59个百分点 9.06 下降0.77个百分点 注: 1.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2.为报告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报告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要求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7至9月 2024年1至9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3 111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22) (55)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22 70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136) (2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 (2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56 531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1至9月 2023年 1至9月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61) 7,900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1,156.61亿元,同比多流出1,235.61亿元。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79,874户,其中:A股250,208户,H股29,666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标记/冻结 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 13,178,424,446 17.75 A股 无 4,553,999,999 6.13 H股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2,4 境外法人 14,135,636,613 19.03 H股 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4 国家 3,105,155,568 4.18 A股 无 8,433,333,332 11.36 H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4,5 境外法人 7,716,755,166 10.39 H股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91,651,202 2.55 A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95,011,767 1.88 A股 无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46,591,087 1.68 A股 无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国有法人 808,145,417 1.09 A股 无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国有法人 745,305,404 1.00 A股 无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63,941,711 0.89 A股 无 注: 1.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H股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3.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30,210,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68,698,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9%。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 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4年1-9月,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报告期末,本行优先 股股东总数59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比例 (%) 股份类别 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00 22.22 境内优先股 无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宝富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48,910,000 10.87 境内优先股 无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玑共赢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无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建粤长虹1号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其他 18,000,000 4.00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国有法人 15,000,000 3.33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15,000,000 3.33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13,800,000 3.07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沪 其他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长江养老保险-中国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国有法人 10,000,000 2.22 境内优先股 无 注: 1.本行优先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3.“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三季度,本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经营业绩表现改善向好。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45,947.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0%;负债总额134,549.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1%;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1,279.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7%。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61.23亿元,同比下降1.39%;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686.90亿元,同比下降0.69%;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65%和9.06%,同比分别下降0.04个百分点和下降0.77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息净收入 2024年1-9月,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267.96亿元,同比增加26.71亿元,增幅2.1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64.65%,同比上升2.24个百分点。 2024年1-9月,本集团净利息收益率1.28%,同比下降2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是资产端收益率下行较快,一是受存量房贷利率调整、LPR下调、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客户贷款收益率同比下降较多。二是受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行影响,证券投资收益率同比下降。为对冲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摆布资产负债配置,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存贷款定价精细化管理,保持了净利息收益率的相对稳定。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4年1-9月,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93.53亿元,同比减少 47.62亿元,降幅13.96%;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4.97%,同比下降2.18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受保险行业手续费“报行合一”、公 募基金行业费率政策性调整等影响,代理保险和代销基金收入同比下降。同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