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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海南椰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海南椰岛:海南椰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38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41,754,585.45 -7.71 163,331,118.11 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37,568.66 不适用 -10,109,307.1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435,688.75 不适用 -18,765,575.44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36,093.01 不适用 -17,314,873.8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不适用 -0.02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不适用 -0.02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9 减少2.20个 百分点 -4.22 增加15.1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964,837,913.37 1,043,919,213.19 -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4,524,003.32 244,627,182.34 -4.13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3,995.12 3,156,789.11 主要为转让商标使用权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71,582.01 623,751.3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6,899.18 6,614,887.57 主要为收到诉讼赔偿款确认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277,143.91 1,190,429.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4,576.29 548,730.25 合计 -1,301,879.91 8,656,268.2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主要为2024年第三季度由于台风灾害对公司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且影响生产进度,同时公司的新产品上市及销售计划未能如期实施,以致三季度销售收入未达预期,毛利无法覆盖经营费用,导致经营亏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为本期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费用降低减少流出,收到诉讼判决赔偿款现金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净流出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0,76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329,632 13.46 无 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2,410,040 5.00 无 混源贸易(宁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9,173,773 4.28 无 胡彦斌 境内自然人 14,055,000 3.14 无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1,004,490 2.46 冻结 11,004,4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747,605 1.51 无 刘海冬 境内自然人 4,296,900 0.96 无 孙景 境内自然人 3,926,620 0.88 无 杨小芹 境内自然人 3,006,926 0.67 无 蒋超 境内自然人 2,792,100 0.62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329,632 人民币普通股 60,329,632 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22,410,040 人民币普通股 22,410,040 混源贸易(宁波)有限公司 19,173,773 人民币普通股 19,173,773 胡彦斌 14,0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55,000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4,49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4,4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747,605 人民币普通股 6,747,605 刘海冬 4,2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96,900 孙景 3,926,620 人民币普通股 3,926,620 杨小芹 3,006,926 人民币普通股 3,006,926 蒋超 2,7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792,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蒋超通过普通账户持有572,10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220,000股,合计持有2,792,1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 5,184,805 1.16 1,301,500 0.29 6,747,605 1.51 0 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重要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海南洋浦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保立粮油(江苏)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公司子公司恒鑫贸易起诉保立粮油,要求保立粮油返还货款524.50万元并赔偿损失。 报告期内二审判决(维持一审):1、保立粮油向恒鑫贸易返还货款524.50万元;2、保立粮油 向恒鑫贸易支付违约金26.225万元;3、驳回恒鑫贸易其他诉求。保立粮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目前恒鑫贸易拟申请执行中。 二、江西灵动传媒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椰岛糊涂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海南椰岛酒业发展、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涂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案件 江西灵动起诉椰岛糊涂酒业、海南椰岛集团、椰岛酒业发展、糊涂酒业集团,要求椰岛糊涂酒业支付广告费909.51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二审判决(维持一审):1、椰岛糊涂酒业向江西灵动支付广告费909.51万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2、椰岛酒业发展公司在未实缴出资577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椰岛糊涂酒业的本判 决确定的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糊涂酒业集团在未实缴出资2375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椰岛糊涂酒业的本判决确定的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椰岛酒业发展与糊涂酒业集团分别承担鉴定费。 该诉讼涉及的广告费公司已在费用发生年度确认,对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江西灵动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椰岛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广告合同纠纷案案件 江西灵动起诉深圳椰岛、椰岛酒业销售、海南椰岛集团,要求深圳椰岛支付广告费2,382.84万 元及利息,赔偿律师费,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于2024年8月 份二审判决:1、深圳椰岛向江西灵动支付2202.4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椰岛酒业销售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分别负担。 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该诉讼涉及的广告费公司已在费用发生年度确认,对公司本期 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613,038.40 39,677,320.75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11,700,000.00 应收账款 74,367,263.77 56,793,083.89 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 88,003,235.17 139,598,767.25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21,463,011.20 25,391,583.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280,318,127.48 276,183,716.72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3,874,148.20 23,909,101.08 流动资产合计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