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披露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并说明前十大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此外,报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重要诉讼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
海南洋浦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与保立粮油(江苏)有限公司诉讼案件:子公司恒鑫贸易起诉保立粮油返还货款524.50万元并赔偿损失。报告期内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结果,保立粮油需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诉讼费由保立粮油承担。目前恒鑫贸易拟申请执行。
-
江西灵动传媒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仁怀市椰岛糊涂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等广告合同纠纷案:江西灵动起诉椰岛糊涂酒业等支付广告费及赔偿律师费等。报告期内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结果,椰岛糊涂酒业需支付广告费及利息,椰岛酒业发展、糊涂酒业集团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诉讼涉及的广告费已在费用发生年度确认,对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
江西灵动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椰岛销售有限公司等广告合同纠纷案:江西灵动起诉深圳椰岛等支付广告费及赔偿律师费等。报告期内二审判决深圳椰岛需支付2202.45万元及违约金,椰岛酒业销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该诉讼涉及的广告费已在费用发生年度确认,对公司本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外,报告未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及具体财务数据,但明确说明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还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面临多项诉讼案件,但公司已将相关诉讼涉及的广告费在费用发生年度确认,且目前未对公司本期损益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未披露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