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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财报-
ST高鸿: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51证券简称:ST高鸿公告编号:2024-143 本公司及除董事李强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李强先生因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 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无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董事李强先生、监事高雪峰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李强先生因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 于谨慎负责态度无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监事高雪峰先生因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无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4,978,878.52 -85.00% 1,512,378,121.50 -6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487,517.32 -2,930.00% -62,910,202.97 -5,24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8,985,683.27 -210.84% -201,864,045.51 -552.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63,166,542.26 64.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6 -3,036.84% -0.0555 -5,145.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3 -2,442.11% -0.0443 -4,1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6% -4,620.00% -2.19% -7,400.0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36,440,145.22 8,300,753,010.53 -2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827,461,041.18 2,902,656,186.14 -2.5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0,321,008.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017,686.07 5,206,806.3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61,151.3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09,109.59 债务重组损益 19,154.07 19,154.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8,040.61 4,606,392.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5,052.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202.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714.80 1,138,327.12 合计 1,498,165.95 138,953,842.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软件产品退税 157,711.66 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额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84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86% 148,862,012 0 不适用 0 黄泽坚 境内自然人 1.05% 12,106,500 0 不适用 0 曾东卫 境内自然人 1.03% 11,880,740 0 冻结 11,880,740 邬锡忠 境内自然人 0.58% 6,714,300 0 不适用 0 陈光南 境内自然人 0.58% 6,660,0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8% 5,597,636 0 不适用 0 刘伟东 境内自然人 0.35% 4,021,700 0 不适用 0 宣勤学 境内自然人 0.35% 4,000,000 0 不适用 0 陈啟林 境内自然人 0.25% 2,922,600 0 不适用 0 金麒浩 境内自然人 0.23% 2,684,9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48,862,012 人民币普通股 148,862,012 黄泽坚 12,10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06,500 曾东卫 11,880,74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0,740 邬锡忠 6,714,300 人民币普通股 6,714,300 陈光南 6,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6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97,636 人民币普通股 5,597,636 刘伟东 4,021,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21,700 宣勤学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陈啟林 2,9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2,922,600 金麒浩 2,6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4,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自然人股东陈光南持有公司股份6,660,000股,其中1,360,000股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5,300,000股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自然人股东金麒浩持有公司股份2,684,900股,其中2,500,000股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184,900股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预重整、重整事项 公司于2024年07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07月3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适用的指导意见(试 行)》《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重组服务机构”)向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并已于2024年08月14日完成备案。 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具体情况如下:1.启动招募庭外重组投资人工作 2024年08月20日,公司启动招募庭外重组投资人工作,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09月10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12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公司已向意向投资人发送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的通知》,缴纳保证金期限截至2024年09月24日 18时。鉴于部分意向投资人反馈暂未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为方便意向投资人进行内部决策等工作,实现最佳招募效果,公司决定延长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期限,截止时间由2024年09月24日18时延长至2024年10月11日18时。现庭外重组投资人招募期限已届满,已缴纳保证金投资人正在开展尽调工作。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招募及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启动债权申报工作 公司已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为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此次申报通过网络债权申报系统线上进行。对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主体可在2024年10月11日(含当日)前,根据《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指引》向公司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截至本报告日,债权申报工作已结束,目前在核实已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 3.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2024年09月04日,公司启动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09月11日组织召开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选聘会议并进行当场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机构作为公司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此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7月12日、2024年08月01日、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8 月24日、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的公告》、《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关于竞争性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面临的诉讼事项1.重大诉讼事项 2022年4月,常州实道对高鸿科技、公司提起9起诉讼,案号为(2022)苏0411民初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