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股东信息中持股5%以上股东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但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其他提醒事项不适用。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且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特此公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