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关于南方香江业绩承诺补偿履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250,164.00万元。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天津三公司截至2021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南方香江需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公司支付203,689万元业绩补偿金。 截至2022年5月16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10.4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99,689万元。 2022年7月28日、29日,公司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9,200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90,489万元。 2022年12月23日,南方香江以其取得分红款项118,855,742.49元直接冲抵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之外,同时,南方香江以转账形式向上市公司支付80,793,586.71元,即上市公司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99,649,329.20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约为13.32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约为70,524.55万元。 2023年7月5日,南方香江以其取得分红款项158,474,323.32元直接冲抵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之外,同时,南方香江以转账形式向上市公司支付本次承诺金额余额102,126,969.72元,即上市公司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260,601,293.04元。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南方香江转账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44,644,163.82元,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73,689.478606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30,000.00万元。 2024年6月7日,补偿义务人南方香江以其取得分红款项211,299,097.76元直接冲抵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之外,同时,南方香江以转账形式向上市公司支付134,915,755.78元,即上市公司共收到补偿义务人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346,214,853.54元(其中含剩余的业绩补偿金本金300,000,000元以及迟延支付业绩补偿金产生的利息46,214,853.54元,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6月7日)。 截止至2024年6月7日,上市公司已累计收到补偿义务人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208,310.96396万元(其中业绩补偿金203,689.478606万元,迟延支付业绩补偿金对应的利息4,621.485354万元,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6月7日)。至此,补偿义务人南方香江完成了全部业绩补偿款的支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