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弘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秀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整体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2、关于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相关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限延期的议案》。受公共卫生事件、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市场信心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医疗服务行业波动较大,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重庆明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样呈现较大波动,培育周期长于之前的预计培育周期。实际控制人在此过程中也积极与公司及外部市场机构开展交流,但在各种客观不利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涉及资产买卖的相关交流有限,最终导致两家医院未能在此期间完成被公司并购或对第三方出售,无法在承诺截止期限前解决同业竞争事宜。因此,林弘立、林弘远拟将《关于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中第一项关于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出售给第三方的期限进行延期,承诺延期的期限为该承诺延期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关于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林弘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秀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秀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