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相关责任人也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报告未提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适用性为不适用,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说明前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适用性为不适用,未提供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为未经审计,编制单位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合并利润表同样未经审计,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也为0.00元。报告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适用性为不适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