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证券简称:鹏翎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92,765,209.15 13.17% 1,683,896,672.11 2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256,732.68 -59.83% 77,366,636.09 6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577,323.33 -56.66% 73,006,608.55 11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7,634,494.33 113.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5 -59.95% 0.1024 68.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5 -59.95% 0.1024 68.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9% -0.94% 3.47% 1.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19,295,720.56 3,316,145,810.95 -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250,905,274.75 2,196,590,594.82 2.4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44,504.88 -1,748,702.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607,889.01 5,387,679.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89,989.53 -2,075,406.26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2,947.25 3,570,287.0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932.50 773,830.09 合计 679,409.35 4,360,027.5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97.27%,主要是由于“新一代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普及,公司利用其“可拆分转移”功能,取代了过去“通过票据质押开具承兑支付货款”的业务,致使质押的票据(等待到期解付)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63.64%,主要是由于“新一代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普及,公司利用其“可拆分转移”功能,增加了票据背书转让的量,致使库存票据减少所致。 4.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85.08%,主要是由于截止报告期末较上期末预付材料款等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81.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待抵扣和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投资嘉兴颀景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70.98%,主要是由于前期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3年期不可提前赎回的大额存单1.3亿元在本报告期到期所致。 8.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36.98%,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新一代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普及,使收到的票据可以拆分转移;另一方面,部分开具给供应商的票据在本期到期。 9.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1.91%,主要是由于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供应商质保金、运输费等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59.2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1.租赁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1.7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上海研发中心租入上海石领房屋,确认负债所致。 1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6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29%,致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13.其他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65.13%,报告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享受了增值税加计抵扣政策。 14.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7.85%,报告期,集团资金管理大部分采用的是大额存单的形式,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降低,理财收益减少,同时,票据贴现业务增加,票据贴现利息计入本项目下负数。 15.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5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894.5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7.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9.3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0.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供应商索赔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4.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0.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9.2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利润同步增加所致。 21.基本每股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8.9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3.9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销售额增加,同时部分上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在报告期到期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9.2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2.62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存入定期存款,同时,本期涉及1.3亿元的大额存单到期存入定期存款,冲抵后共计 减少约1.32亿元投资现金流量净额;另外,报告期投资嘉兴颀景,投资额为4,620万元。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5.78%,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向特定对象王志方先生发行股份的增资款2.76亿元,同时,本期票据融资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亿 元,最终致使本项目减少约3.8亿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80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志方 境内自然人 40.14% 303,173,157 250,025,971 不适用 0 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2% 22,084,170 0 不适用 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8% 2,132,655 0 不适用 0 甄敏志 境内自然人 0.26% 1,950,300 0 不适用 0 沈春林 境内自然人 0.20% 1,488,000 0 不适用 0 向进芳 境内自然人 0.19% 1,405,100 0 不适用 0 宋扬 境内自然人 0.18% 1,350,000 0 不适用 0 蒋玉龙 境内自然人 0.15% 1,150,461 0 不适用 0 解东泰 境内自然人 0.15% 1,150,000 0 不适用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15% 1,143,879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志方 53,147,186 人民币普通股 53,147,186 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 22,084,170 人民币普通股 22,084,17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132,655 人民币普通股 2,132,655 甄敏志 1,950,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0,300 沈春林 1,4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88,000 向进芳 1,405,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5,100 宋扬 1,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 蒋玉龙 1,150,461 人民币普通股 1,150,461 解东泰 1,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143,879 人民币普通股 1,143,87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股东王志方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其他前10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股东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解东泰为一致行动人;3、未知以上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甄敏志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50,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1,950,300股;2、股东向进芳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05,1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1,405,1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王志方 250,025,971 0 0 250,025,971 高管锁定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2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自2026年3月17日解除锁定期 高贤华 234,122 0 0 234,122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25% 合计 250,260,093 0 0 250,260,093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7月11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438,258.63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 除息日为: